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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光明會的說話

26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27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28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彌賽亞是 君王,先知,和祭司三者的結合

主的意思,光明會就是祭司,把活人獻祭給上帝。
就像天使吩咐亞伯拉罕所要做的。
那些嬰孩是沒有選擇權理。
那些被光明會獻祭給上帝的靈魂,能夠到達天父身邊成為祂的兒女。


請問主僕人的想法正確嗎?
主的回應:
這恩典是神用
諸般智慧聰明
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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