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主,這件事是否對的? 我應否把這想法寫出來?
得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
你來投靠耶和華
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願你滿得祂的賞賜.
馬太5章
論發怒
21「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22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24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25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26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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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暗地裡做一些傷害別人的事情. 受害者可能死前也不知道曾被暗地裡受害,又或是不知道傷害過他的是誰. 例如在戰爭時,受害者不會知道殺害他的是誰.
耶穌說過,6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因此在死後審判的時候,神會告訴受害者曾經被誰人所傷害的. 然後審判要知道受害者的立場,要寬恕還是要把傷害過他的人定罪?
如果願意寬恕對方的過犯,主或許也會寬恕我們的過犯.
如果因仇恨太深,對方選擇與仇人彼此一同定罪. 那就令人失望了.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24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25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當我們面對審判的時候,上帝會計算我們積蓄了多少天上的財富,那時我們便把積蓄了的天上財富,當作獻祭物給主. 但在這之前,上帝要我們把以前曾經所傷害過的人,把自己的天上財富的合理數額,還給他們作賠償.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假如我們的天上財富不足夠賠償所有被傷害過的人,就會下在監裏(地獄)不能出來.
因此那些發動戰爭的領袖人物,他要賠償所有在戰爭中被傷害的人,猜想一個人所積蓄的天上財富,多是還不清吧? 因此通常發動戰爭的領袖也會下地獄的.
在戰場殺了人的軍人,他們也要賠償足夠的天上財富給受害人.
請問主,僕人的想法是否對的?
主的回應:
林後1:4
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羅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
因此在主面前放心地寬恕傷害過你的人,因為他們最終也要向你還錢的. 除非在大家活著的時候,受害人和對方已經和好.
請問主認同嗎?
主的回應:
得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
你來投靠耶和華
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願你滿得祂的賞賜.
當然被殺害了的人,已經沒有機會在他活著的時候,彼此和好.
因此殺害別人的人,或鼓吹行兇和發動戰爭者,就要死後還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