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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和平的出現需要經歷四個阶段

1. 面臨多重威脅的國家通過戰略克制和對敵人做出讓步以消除某個不安全的根源.
這些讓步是向對手伸出了和平的橄欖枝,一個表明善意而非惡意的開局讓棋.

2. 第二個阶段則需要相互的克制.涉及的國家相互做出讓步,小心翼翼地避免發生對抗,以期地緣政治競爭可能讓位于有計劃的合作.

3. 邁向持久和平的第三個阶段需要加深伙伴國之間的社會一體化.伙伴國之間交往頻率、強度的增加,將會帶來各國政府官員、私營部門精英以及普通公民之間更加廣泛的接觸.  從這種更加密切的關係中獲益的利益集團就會在進一步削減經濟和政治壁壘的方面進行投入和游說,從而增強和解進程的動力.

4. 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阶段需要的是產生新的表述和認同.通過精美的陳述、大眾文化(媒體、文學、戲劇),以及諸如宪章、旗幟、頌歌等具有政治象征意義的事物,有關國家接受了一種新的國內話語,轉變了它們相對於他者的認同. 自我和他者之間的界線不再分明,讓位于共有認同和共同的團結感,從而實現持久和平進程的開端.


自由民主制度並不是持久和平的必要條件.

<化敵為友: 持久和平之道>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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