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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不害變法

正因為申不害有一套在當時來看很成熟的法制理論,所以,韓昭侯於公元前355年任用申以“術”為主的法制改革。
申不害變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憑借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摧毀其城堡 ,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

有一天,韓昭侯對申不害感嘆地說:“國家有了法制,要執行起來,可真 不容易!”

申不害聯系韓國當時所出現的情況,分析道:“這為什麽會難呢?要想不難,就要讓執法的人賞罰分明,不講私情,只有真正有功的人才能受賞封宮。然而君王您卻不這樣,經常私下裏接受那些親戚寵臣的要求,徇私情,不按法律行事,這樣

申不害在韓國做相相國10多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制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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