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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基督教應如何對待同性婚姻

我們知道在舊約時代是實行主的律法時代,
而耶穌建立的新約是救恩時代的開始.

反對同性婚姻是主立下的律法,因此教會反對同性婚姻是合理的做法.
二千年前的耶穌,法利賽人常指責耶穌不遵行摩西律法,
例如在安息日醫治病人等等,因為耶穌是重視人心的愛勝於律法.

舊約和新約是兩個不同的方向,如果遵照耶穌的新約做法,就應該包容同性婚姻存在,
但不是說神昰認同同性婚姻是對的,如果人說神認同同性婚姻是對的,那就成為了新的律法,
那是不對的.

主立的律法,不認同同性婚姻的律法不能廢去,而耶穌卻要我們愛與寛恕對待他人(同性戀者).

要同時合乎舊約和新約的做法是不存在,只能由大家去取捨,沒有絕對的對或錯.

或者不要立法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也不要像一些國家把同性戀定為有罪.

如果還有不滿,那我問一下聖靈的意見好了.

請問主,如果國家容許同性婚姻的想法?
林後8:9
你們知道我們
主耶穌基督的恩典,
他本來富足,
卻為你們成了貧窮,
叫你們因他的貧窮,
可以成為富足.



選擇2: 國家不許可同性婚姻,但同性戀者不會被定罪?
詩84:11
耶和華神日頭,是盾牌,
要賜下恩惠和榮耀.
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


我想主的意思是,接受耶穌的恩典,或是選擇遵守耶和華的律法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耶穌會用愛與寬恕對待同性戀者,
而耶和華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正常的男女婚姻)的好處是,就是能擁有二人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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