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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可先嘗試德治異見份子

習近平說過:「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 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輝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p.116

當中國發現了一些行為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異見人仕或維權人仕,政府可以先派一位熟識中國國情的人員,與那位維權人仕見面,先聽取他對中國政權有甚麼不滿,然後那位政府人員可以仔細地解釋國家如何努力地去改善人民的生活,分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與西方制度有甚麼分別好處和缺點,又是認同維權人仕提出的一些不滿事實,例如貪官污吏問題,告訴他政府是如何努力解決這些問題.

利用友善的對話,先讓異見人仕或維權人仕感受到政府的善意,希望他們明白過來後,能改變他們的內心想法.如果能做到,會比直接監禁他們有更大的益處.

經過對話之後,如果雙方最後還是意見不合,而政府覺得那人仍是有罪,到最後才用律法解決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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