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不理解的光速

光的速度大約為每秒30萬公里
太陽與地球之間的距離事實上滿長的, 達一億五千萬公里.
因此我們可以利用國中所學會的運動學公式來計算出太陽光由太陽到地球所需要的時間.

公式: T=S/V  因此我們得到

15000000km/(300000km/s)=500秒~8分20秒

-------------

但我不理解的是,愛恩斯坦提出的,一個時鐘以光速進行時,過得時間會比一個正常時鐘來的慢,例如:
在用光速飛往銀河系中心的旅程中,太空人時鐘上所顯示的,是過了二十年,在地球上的時鐘,則已經過了三萬年.

因此當太陽的光線是以光速8分20秒到達地球,但對地球時間來說,這光到達地球應該是超越8分20秒.

以二十年光速旅途等於三萬年的假設,太陽光以光速500秒到達地球,那麼在地球的時間應該是過了75萬秒才是,也即是12500分鐘、或是208.33小時左右.

不是嗎?
如果我的理論正確,那麼在地球觀看到其它恆星的真實距離,
真實距離應該比觀察到的距離近許多,那麽外星人到訪地球,
或是未來地球人移居外星球便有可能實現。
當然這一定不可能的,因為科學家不可能出錯的。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