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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解決丁權問題 非新政府當務之急

2012年06月15日 15:50    稿件來源:成報



  香港新聞網6月15日電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權益,不能無限期繼續。她表示《基本法》保障原局民權益,以及香港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直至2047年,由於隻有18歲以上的男性新界原居民才可以申請丁屋,由此推算,最後一批可享丁屋權利的,應是2029年出生的一批。她建議可以研究以這年為丁屋權益的界線。

  《成報》發表社評說,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認為,丁權事關重大,要嚴謹處理。副主席張學明表示,《基本法》已列明新界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應受保護,而丁權是傳統權益的一部分,認為任何改變都需要符合《基本法》。他又表示,事前未有和政府討論過有關問題,但鄉議局歡迎任何改善丁屋的政策。

  新界土地問題、原居民丁權問題,已不是甚麼新鮮事,香港發展需要大量土地,而新界許多土地屬於原居民,社會發展遇到土地不足問題。原居民的丁屋權益,則是歷史遺留下來的,長年承襲世代相傳;而興建丁屋,地多的有地多的問題,地少的則有地少的問題,如屏山村內土地不夠,早在20年前已沒有丁權土地批出,空有丁權但無丁地。因此,鄉議局也歡迎改善丁屋政策。值得注要的是,鄉議局是希望“改善”,而不是取消丁權。

  現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盛傳為下屆政府的政務司司長,若傳聞屬實,司長未上台已在丁權問題上向新界人“開火”,真可謂“勇”字當頭。市民會問,林鄭的講話是否代表下任政府?新管治團隊面對眾多問題需要解決,是否“捨近求遠”,急於解決叁十多年之後的事?
  1987年4月16日,時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的鄧小平,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深入闡明“一國兩制”方針,香港回歸祖國後它的現行制度50年不變,50年後更沒有變的必要。鄧小平還表示,這個精神同時適用於澳門,也適用於將來按“一國兩制”方針解決統一問題的台灣。

  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已明確規定對香港的方針政策“50年不變”,這裏所說的“50年不變”,其含義是長期不變。香港將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並享有“高度自治”“50年不變”。

  對於新界土地利用、是否結束丁權問題,社會上歷來有兩種不同意見,而《基本法》第40條保障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不在中英聯合聲明之內,政府要改變新界丁屋政策,涉及要修改《基本法》,這是一件十分浩大的工程,首先,要與新界原居民溝通,要與鄉事局協商,還要展開全港諮詢。對於現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是根本沒有時間能夠做得到的;而作為下一任政府,新界土地丁權問題,也未必是首務之急要處理的工作。

  我們認為,新一屆政府急需解決的不是政治或經濟問題,而是民生問題。新政府應由市民最關心的衣、食、住、行問題著手,紓緩市民的生活壓力,低下階層是長期被忽視,最急切需要協助的一群,應該多為他們著想。政府應要鼓勵大企業與社企合作,為市民提供有利社區發展及和諧的服務,如親子教育、康樂、託兒、青少年實習培訓、適合低下階層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設計、環保、患病長者復康和照顧、為有獨特技能的人士提供創業培訓等,締造真正的共融環境。

  新一屆政府更要加快公屋建設、置業安居和居屋建設,設法解決中產家庭和年輕人的置業問題,讓新移民家庭盡快擺脫闆間房、劏房之苦,讓合資格的人盡快“上樓”住上公屋,協助年輕人實現置業夢想,這才是新一屆政府最迫切要解決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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