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普選或民主制度

馮煒光又發噏瘋
台灣有普選都輸香港九條街
2016年05月31日


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剛獲特區政府續約一年,穩袋383萬薪酬,他今日在《頭條日報》專欄撰文,質疑普選制度的成效,舉例指「台灣甚麼普選都有,就是沒有經濟發展」,甚至「社會發展輸香港九條街」,反問「反對派說沒有普選,香港寸步難行。真的嗎?普選真的這樣靈嗎?」

文章標題為「做議員不是搞壓力團體」,馮煒光指香港泛民源自70年代的「壓力團體」,成為立法會議員後,大部份「都擺脫不了壓力團體思維和行事方式」,只提出問題及施壓,凡事必反,不提出可行的主張和辦法,只把問題推給政府,進行政治攻訐,「是思想懶惰,是壓力團體DNA作祟」,無助於解決社會和經濟問題。

他又指香港回歸後面對的許多問題及機遇都無先例可循,不可以全盤照抄外地,「但反對派就多年來將普選訴求翻炒又翻炒」,積累政治本錢,到中央同意落實普選後,泛民「明知普選行政長官要提名委員會提名」,卻堅持要公民提名,又指反對派在經濟問題上插不上咀,退保問題上又硬要加上全民兩個字,於是又瀕臨一拍兩散,認為「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立法會議員要講政治,要改造壓力團體的DNA」。
特首帶職爭連任
曾鈺成質疑不公
2016年05月31日


【本報訊】特首選舉明年3月舉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圖)撰文質疑在任特首競逐連任可以一邊繼續任職一邊進行競選活動,相對其他特首候選人「享有不公平的優勢」。曾角逐特首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曾鈺成有意提醒港人留意特首梁振英近期舉動;建制派則認為曾鈺成「搵嚟講」。
曾鈺成在報章撰文,先以立法會選舉為例指,為免在任議員競逐連任時,「在競選活動中可以帶着議員的身份,繼續行使議員的權力和特權」,自回歸以來都是在議員任期屆滿前便終止議員行使職權。雖然他指有關安排並非無爭議,但亦認為可免造成選舉不公。  



公帑聘助理職責模糊

他其後論及特首選舉,指有意參選的司、局長都必須先辭官職,但競逐連任的特首卻可一邊繼續任職一邊進行競選活動,相對於其他候選人享有不公平的優勢,更舉例指在任特首可使用的公共資源包括「用公帑聘任的私人助理、辦公室主任、新聞統籌專員等」,認為「是否替他(在任特首)工作,無法界定」。

2007年尋求連任特首的曾蔭權因乘特首座駕到競選辦探班,更自言「24小時都係特首」而惹爭議,當年與他競逐特首的公民黨梁家傑認同有必要探討曾鈺成提出的問題,指在任特首「係咪一定要辭職(才參選)要認真考慮,搵個司長署任定點?」
他相信曾鈺成拋出有關問題,意在警惕社會,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搞呢搞路」的梁振英是否進行選舉工程;而梁亦應交代清楚一旦決定參選,是否不會動用特首辦的職員及以公帑聘請的人員進行選舉工作。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有關問題可討論,若社會有共識就可作修改,但她指問題較複雜,應參考外國做法,以了解香港現行安排是否有不公平之處,至少「改唔到都可以縮番窄」。

民建聯譚耀宗覺得有關問題不易處理,因議員與特首不同,「特首得一個人,佢代表特區,由中央任命,唔係佢想辭職就辭職,要中央批准」。工聯會黃國健指,曾鈺成提出有關問題而未有提出解決辦法,令人莫名其妙,指外國元首選舉都「冇人會停晒落嚟,都係帶職去選」,認為曾鈺成「搵嚟講、冇意思」。 
C觀點 - 施永青
建設民主中國要用水的策略

2016年06月07日

昨文已指出:建設民主中國的客觀條件已愈來愈具備,絕非如本土派所說的機會已愈來愈渺茫,不值得香港人一起去爭取。因為,隨着三十多年來的開放改革,中國已有愈來愈多的人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獨立的思考能力,個人自主的意識已愈來愈強。


這些都是一個社會要走向民主前需要具備的客觀條件,只要這些條件繼續進一步完備,中國社會就會量變質變,進入民主新時代。所以我對建設民主中國一向都抱樂觀的態度。


香港的年輕人對建設民主中國之所以感到渺茫,是因為泛民的策略錯誤,把工作的重點放在與中央的對抗上,而不是放在提升中國人民的質素上。


泛民把結束一黨專政視作建設民主中國的必然途徑,而採取的辦法來來去去都是集會遊行;這才令年輕的一代覺得,這種做法不會有具體成效,這條路很難再走下去。


然而,年輕一代亦拿不出更有效的策略;他們只不過是把行動升級,掉多幾塊磚吧了。這種做法表面上比以前勇武,但面對駐港解放軍,亦起不了甚麼作用。


處處與中央為敵的結果,只是令中共進一步收緊對香港的政策,令香港的自主空間更小。此外,泛民又把特區政府亦視作中央的代理人,企圖以癱瘓特區政府的方式,來破壞中共在港的施政。只可惜,香港人亦因此而成了受害者。以佔中與在立法會拉布為例,由於未見其利先見其害,普通香港人對此皆有點抗拒。從而令泛民失去不少支持。這顯然不是上策。


我認為,在建設民主中國時,我們可以學習水的策略,水流在前進的時候若遇到阻力,它會以繞過去的方式避過阻力,而不是非要把阻力剷除不可。若然遇上像堤壩一樣的阻礙,水會先停下來,逐步匯聚力量,直到滿溢,一樣可以越過堤壩,再往前行。有時,積累起來的力量夠大的話,連堤壩也可以被推倒。即使遇到的堤壩真的又高又大強頑,水還可以從地底慢慢滲過去,或者靠太陽帶上天,騎雲過去,只要懂得變通,建設民主中國的途徑多着呢!


其實,以結束一黨專政作為建設民主中國的途徑,現時條件還未成熟。即使革命成功,上場的可能亦是一個不叫中國共產黨的類似政黨。巴爾幹半島上的共產政權倒台後,上場的都是這類政黨。此之所以,與其花氣力去搞政權更替,不如花多點力量去做喚醒民眾的工作。


香港的有識之士應爭取多些回內地教書講學,以開闊內地人的視野;香港的專業人士應多些回國執業,讓內地的同行知道甚麼叫做專業操守;香港的企業家應多些回內地做生意,以促使內地進一步市場化;而香港市民亦應該歡迎內地人來香港旅遊購物,令內地人可以體會到法治的可貴。


當愈來愈多的內地人都渴望在沒有恐懼的情況下,可以自由地、有尊嚴地,過自己的生活時,民主改革就會瓜熟蒂落。
質疑普選未能帶來幸福 馮煒光:我們沒有台灣這一大堆問題
2016年06月10日

多次撰文批評台灣普選制度的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又再發功,他在《am730》專欄中以《台灣的困局》為題,力數台灣人雖然能一人一人票普選總統,但至今仍面對教育僵化、經濟差、環境污染等問題未能解決,更因民粹要求廢核,加上兩黨角力,最終落得連電力都不能保證,「一切政治制度設計的目標是為人民帶來幸福和良政善治,實踐普選二十年的台灣做到了嗎?」

馮煒光借台灣桃園機場近日水浸令航空交通癱瘓一事,指情況若在香港發生,「你猜反對派會怎樣說?一定說因為政府不是民選的,所以管治差勁」,他隨即指出這情況卻是在有普選、三權分立、有自由媒體監督,更曾三度政黨輪替的台灣發生,「但是聲稱關心台灣的香港反對派和媒體對台灣的困局卻視而不見。」
他不滿本港「反對派」將台灣政制捧上天,更指相對台灣,「我們沒有台灣這一大堆問題。」
政改諮詢
前景黯淡

2015年01月16日

特區政府上周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泛民主派表明杯葛諮詢,並否決以人大「8.31」框架為基礎的政改方案,面對泛民態度強硬,政改三人組吹淡風,承認要獲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方案相當困難,但政府指不會灰心,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而泛民陣營亦動員市民下月上街爭取真普選,雙方將在兩個月諮詢期內揭民意爭奪戰幔。


寫在牆上的劇本
梁振英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由《基本法》具體規定。香港的權力來自中央,中央通過《基本法》向香港授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自治』是『高度自治』,不是『絕對自治』,是根據《基本法》具體規定的高度自治,不是隨意的自治。香港的政治體制發展要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制定和發展……香港要實現普選行政長官,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

然而,2004年人大釋法,把政改「三部曲」變成「五部曲」,同年又否決了07、08雙普選;到了2007年,大人再次否決2012雙普選,港人普選訴求已兩度落空。如今,人大早在政改「第二部」作出「8.31決定」,為行政長官選舉落閘,既違反人大釋法,亦違反《基本法》附件一,教人如何相信「鳥籠內的選舉」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即使林鄭月娥多番強調通過方案機會渺茫,仍「抱著『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態度,堅持到底」,看似悲壯,實為虛偽,目的不過是為了期望管理,好讓把政改失敗的責任推卸給泛民主派。一場「機不可失」的諮詢,也不過是為寫在牆上的8.31劇本畫上句號而已。

政改諮詢拉倒與否,絕對不是港人在民主路上行人止步。雨傘運動過後,衍生不少新組織、小團體,持續地在網絡上發聲、在社區深耕細作,更有「雨傘人」積極考慮進入議會建制,為的不只是一個民主的選舉制度,也是為一個公平和公義的社會制度。
公民起動陳小萍



一個不完美但有改善的選擇
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理應尊重民意,甚至服從民意,但泛民卻擺出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態度,不但聲言杯葛政改諮詢,更表示即使多數市民認為應通過政改,他們也辦不到,必否決之。說實話,如泛民確實認為不可通過方案,應盡力說服市民,如經過說服後,多數市民仍然認為應通過方案,議員們亦應信任群眾的眼睛。若果泛民根本不信任群眾,還推動甚麼民主呢?

另一方面,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須遵循《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憲制上的現實要求,是客觀的政治制約。除非改變了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的政治位置,不然,無論經過多少次諮詢,政改方案亦不可能違反現時的政治框架。如泛民繼續堅持背離《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方案,寸步不讓,香港的政制發展很可能會從此陷入空轉。

依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政改通過後,提名委員會將取代選委會,其權力僅限於提名2至3名特首候選人,全港選民則獲得了一人一票選出特首的權力。在新制度下,提委會的權力遠不及目前的選委會,亦即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力將被削弱,普羅市民卻可獲得更大的政治權,怎會不是民主進步呢?
泛民很多時忽略了政制是一個不斷發展進步的過程,由英方欽點港督到由選舉委員選出特首,市民由沒有投票權到有,已是政制進步的結果。相反,如跨不出這一步,則相當於政制發展中斷了,只會失去更民主的空間。筆者明白到有些人對普選的框架感到不滿,難以完全接受。問題在於政改通過後,政制是否更加民主和進步?正如我們申請了公屋,到第三次揀樓了,仍然不完全合心水,但不搬進公屋,便要繼續待在原來的劏房,你會否先接受一個「不完美,但有改善」的選擇?

今次政改,是服從民意與漠視民意、理性與空想、務實與口號、政制更民主與原地踏步的一場較量,筆者相信民意會在政改最後關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       
Discuss: 阿聞

[十二月投稿] 政客不會說的真相: 民主制度的缺點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現時不少香港人, 都相信民主制度是最好的. 民主制度的好處, 泛民陣營和媒體等常常說, 我就不花時間討論了. 但是很多人都沒想到其實民主制度不是完美, 沒想過民主制度也有不少缺點. 甚至可以說很多全心全意支持民主的人, 都是不了解民主制度的人, 因為他們只知民主的好, 不知道民主的壞, 才會如此迷信民主.

因此這裡討論一下民主制度的缺點. 以下例出一些重點.


1) 由平庸的大多數作決定
民主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 "小數服從多數", 人多的話事. 問題是社會上大部份人都是平庸的人, 聰明人只佔少數. 所以民主制度就等於由平庸的人去為整個社會做重要的決定, 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愚蠢的做法!

平庸的人很多時不具備判斷和理解一些比較複雜的問題的能力, 甚至不會去嘗試理解問題就直接憑感覺或他人的意見作出決定. 英國的脫歐公投是個好例子. 很多投了票的人都不知道脫歐代表甚麼, 很多人在脫歐勝出後才上網搜查有關脫歐的資訊, 有些就說自己是受了脫歐陣營的政客誤導才會投票脫歐, 即是他們投票前亦沒有充分地嘗試去理解脫歐是甚麼就去了投票. 情況就好像要求一班小學生去投票決定一條高中數學題的答案一樣, 根本沒意思.

由平庸的人作決定, 還有其他問題. 很多選民會著眼短期和直接的個人利益, 多於長遠對社會整體有利的政策. 所以派福利往往成為民主選舉的候選人必然策略. 選一次, 就鬥派一次福利. 選多幾次, 政府要承擔的福利就愈來愈多, 最後必然影響到政府的財政狀況. 希臘和其他歐豬國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平庸的人作決定的另一個問題, 是容易受一些和候選人角逐的職位所需要的能力沒有直接關係的因素影響投票取向. 例如美國選總統, 本來選人的條件應該是看候選人的管治能力, 政治立場, 政綱等等. 但現實中, 選出的人, 唯一可以保證的, 是具有非凡的個人魅力, 可以用言語行為來吸引選民. 其他能力的高低, 只可以碰運氣. 看看近幾屆的美國總統, 都是有口才又有演技的人, 上真人騷節目, 拍專業的宣傳片一大堆, 完全難不到他們. 還有之前有一個列根總統, 本來的職業就是演員. 香港也有類似的例子, 不少政客選擇捨難取易, 用一些掟蕉攪事之類容易吸引眼球的方法爭取知名度, 成功上位. 曾經聽過有人說, 香港應該找劉德華做特首. 如果香港有全民普選, 而劉德華又可以參選, 我相信他勝出的機會的確非常高. 問題是劉德華會演戲, 會唱歌, 但他懂得管治香港嗎?

另外一個好例子是2004年台灣的陳水扁競選連任, 一招槍擊案苦肉計, 成功取得不少選民的同情票, 結果助他以0.22%些微票數勝出選舉. 問題是他中槍, 又跟他適合不適合做總統有何關係呢? 就是這些不理性的選票, 樣陳水扁可以繼續貪污多四年!


2) 選民和候選人間的疏離及傳媒和社交媒體的影響力
另一個重點, 就是選民和候選人之間的疏離問題. 如果只是中學生選班長, 大家每天一起上學, 自然會知道誰較有責任心, 誰做班長會幫到大家. 但去到選議員, 甚至國家選總統, 選民中又有多少人真正認識候選人? 絕大部份選民們根本不會知道候選人平日是如何工作, 如何應付問題, 如此又如何作出最好的選擇?

當然, 有人會立即反駁, 傳媒一向有報導候選人的新聞, 選民可以從中認識候選人. 我只可以說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而且更會引伸到另一個問題, 就是所謂的 "得傳媒, 得天下". 因為選民只可透過傳媒認識候選人, 所以傳媒如何報導, 選擇性報導候選人的消息, 就可以大大的影響了選情. 拿香港做例子. 雖然香港還未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 但泛民媒體已成功向不少人洗腦. 很多人現在對CY恨之入骨. 但其實問他們為何如此憎恨CY, 當中不少人卻答不出. 就算會答, 都是 "因為689冇誠信", "因為689令香港撕裂" 之類的空泛理由. 這就是典型的成功洗腦結果. 這些市民不是憑客觀事實, 而是憑傳媒洗腦形成的感覺去評價政治人物. 除了傳媒外, 近年社交媒體例如 Facebook, WhatsApp, 以至各大網上論壇等, 亦成為了洗腦工具. 雖然香港未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 但傳媒或社交媒體控制市民思想的結果已深深影響到立法會選舉.

此外, "得傳媒, 得天下" 亦引申另一個問題, 就是一個國家/地區的政治環境容易受外國影響. 因為傳媒有能力影響選情, 而當某國家/地區對傳媒收受外國利益的監管不力時, 外國就可以收買當地傳媒, 試圖控制選情. 香港的蘋果日報就是好例子. 就算不信蘋果日報的老細黎智英是美國的棋子, 但又如何解釋為何一個在香港高不成低不就的生意人可以跟美國的重要政治人物打交道, 而蘋果日報正是香港的反政府反共媒體之首呢? 這不是單單香港這個細小的地方才有的問題. 就連美國亦都指責剛剛的大選曾經有俄羅斯黑客在選舉前夕散播假新聞, 企圖影響選情.


3) 多數人暴政
民主選舉的原意, 是依據大多數人的意願來作出決定, 並不保證所作的決定是合乎公義, 甚至所作的決定有機會危害到社會上的弱勢小眾的基本權益, 成為多數人暴政. 民主國家很早就意識到多數人暴政的危險性, 所以一般都有機制, 保障國民的最基本人權不會因透過民主投票得出的決定而被剝削. 因為這樣, 現今社會中未至於發生嚴重的由多數人暴政直接引致的嚴重人道危機. 較接近的, 是近年部份歐洲國家和美國的民族主義抬頭的問題. 特朗普利用了美國白人的排外情緒贏出選舉. 很多人都擔心他會訂出驚人的排外政策. (2017年2月更新: 本文發表後, 特朗普上任用行政命令禁止七個中東國家的人入境美國, 可以是一個多數人暴政的例子. 當然, 還好有美國法院守尾門, 暫時叫停了這個引起國際嘩然的措施. 這正正是我提到民主產生的問題, 要由其他機制解決.)  其他歐洲國家日後如果由民族主義份子取得話事權, 當地的少數族裔就有可能面臨受到逼害的危險.


4) 一次定生死
現時多數民主選舉都是 "一次定生死". 不論大家花多少時間拉票, 選舉都是一次決定. 這種做法, 令選舉前的突發事件可以輕易影響選情. 結果每次大選前夕, 就是候選人互爆黑材料的時間. 例如剛過去的美國大選, 特朗普十多年前的幾句侮辱女性的對話被無限放大, 希拉莉就被爆電郵門, 克林頓基金會等醜聞. 另一個方法就是在大選前夕, 自製一場大龍鳳. 例如上面提到的陳水扁槍擊案; 還有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前夕的所謂反國教運動, 亦成功引了很多人出來投票給泛民. 看看選舉過後, 還有誰會去理會國民教育?

這裡亦引申到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因為很多時民主選舉只有一次投票機會, 但平庸的人做決定時往往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有時甚至在作出決定不久後就開結後悔. 例如英國脫歐公投, 最大的笑話是很多投票脫歐的英國人, 都在脫歐陣營勝出後才上網搜尋脫歐代表甚麼和會有甚麼後果, 之後就一大班人上街說自己被支持脫歐的政客欺騙了, 要求再次投票. 其實香港也是一樣. 幾萬人投了青年新政的梁游, 結果他們因為宣誓時的一些小學雞行為而失去議席. 或許有人仍會死撐他們, 但相信不少人都已經後悔投了給他們. 現在買保險, 簽健身中心合約都說要有冷靜期. 民主選舉這種一次定生死的做法, 是否太落後了呢? 另一個比喻, 民主選舉就好像運動比賽的淘汰賽, 是非常刺激, 但就容易 "爆冷". 相反, 聯賽計分制度, 時間長, 每一場的刺激性亦可能沒淘汰賽的高, 但拿聯賽第一的一般都是實至名歸. 選舉方法有沒有可能參考這個方向改進呢?


5) 社會撕裂
最後不得不提, 是民主選舉對社會氣氛的影響. 泛民人喜歡說 "689令香港撕裂". 建制人就會反駁 "是泛民政棍令香港撕裂". 但歸根咎底, 民主制度才是真正的元兇. 民主制度, 候選人之間是競爭者. 要成功選出, 除了做好自己, 更重要是打擊對手. 所以對立的陣營往往會長期爭鋒相對, 甚至去到為反而反的地步, 變成意識形態鬥爭, 任何行動的目的都是以打擊對手為大前題, 至於民生或人民的利益則是其次. 可惜是這種本末倒置的政客層面的對立, 往往會漫延到人民的層面, 最終形成社會的撕裂. 不單止香港有泛民建制之爭, 不少其他民主國家/地區也有類似問題. 在台灣, 有藍綠陣營之爭; 在泰國, 有紅衫軍黃衫軍之爭; 在美國, 有民主黨和共和黨之爭. 朋友, 家人, 同事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反目比比皆是, 實在是非常可惜. 反觀內地, 你甚麼時候又會聽到民間有 "習近平支持者和李克強支持者之爭"?


總結:
以上列出多個民主制度的問題, 並不是說民主制度一無是處, 只是希望更多人明白民主不是萬能, 現有的民主制度不是完美, 仍有很多缺點.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輕信一些政客之言, 以為香港的很多問題都可以歸咎因為香港不夠民主, 以為香港只要有所謂的 "真普選" 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同時當大家明白民主制度本身有如此多的問題後, 應該反思一下泛民一向推崇的所謂 "真普選" 是否真的如此至高無上, 非要不可? 會否有一些部份程序有別於所謂的 "真普選" 的選舉方法其實會比 "真普選"更好? 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思考, 亦希望香港的選舉制度以後可以日益完善!
反民主論:菁英政治會比民主政治還要好嗎?
※本文全文轉刊自「臺灣民主季刊」第13卷第3期第141到148頁(2016年)

羅爾斯、佩迪特、審議民主論者、廣大覺醒公民…… Brennan在這本最新著作中,一次挑動所有民主擁護者的敏感神經,開宗明義對民主政治提出尖銳質問:「我們真的希望人們參與政治嗎?在多大程度上,人們『應該』被允許參與政治?(頁2)」於此,他展開對民主的批判,並辯護某種「賢者統治」(epistocracy)作為民主制的替代方案。1 Brennan認為現實世界中的民主實踐狀況,與熊彼得式的民主理論最為相近,是某種較單薄的(thin)民主版本:一群人以定期投票方式決定統治者是誰。2 在論述過程中,他拿這版本的民主來與賢者統治做比較。至於其他較厚實的(thick)民主理論,他則一一展開攻擊。

一、對民主的批判
首先,Brennan從結果論的觀點來切入,引用許多經驗研究結果指出,人們本身並不會因為有更多政治參與,就變得更好、更文明、更考慮共善;反而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退出政治、不要參與,還可以得到比較好的結果(better off)。Brennan論證,民主的工具性價值(為了獲得較好結果)實際上非常值得懷疑,其核心原因在於若讓眾人參與政治,例如普選權(universal suffrage)的實施,其實際意義是眾人透過一人一票的參與取得了支配他人的權力(acquire power over others)。這個「一人一票」並沒有任何正當的基礎,有的人很無知、有的人漠不關心政治、有的人則是無法透過理性討論改變偏好的政治狂熱分子,若民主政治硬是要授予這些能力不足的(incompetent)人一人一票的政治參與權利,則其他人會受到這種可怕恣意的政治權利施展影響,而處於他人權力的支配之下,進而對利益和自由造成嚴重損害,這種民主政治因此是不正義(unjust)的制度。Brennan認為,若是我們可以想到一個比民主政治更高明的替代方案,那麼我們「應該」去追尋它的實現,而對Brennan來說,賢者統治是個不錯的選項。

賢者統治,簡言之,就是主張政治社群應該由一群在涉及統治技術的各方面都較有能力的(competent)人來統治,這些人可以擁有較大的政治參與權利和政治權威。除了政治參與權利之外,其他民主制保障的基本公民和政治權利如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等等依舊維持不變。為什麼這種賢者統治會比民主政治好呢?主要在第六章中,Brennan用「能力原則」(the competence principle)來說明,他認為若民主政治要有效運作,其選民的民主能力至少要包括(1)選民能良好的資訊作為行動基礎;(2)選民能避免盲從(mass superstition)與系統性偏誤(systematic error);(3)選民能運用一定程度的理性不偏差地評估現有資訊,這個程度至少應接近大一新生在有機化學概論課堂上能運用的程度;(4)選民能清楚知道自己的侷限,並持續搜尋更多更有效的資訊輔助決策(頁165)。Brennan認為,不幸地,民主政治中的選民鮮少接近這個能力要求,在二至五章,他用了許多篇幅一一提出反駁的例證。

第二章中,他說明選民本身的限制。因為政治通常是遙遠、不切身的事物,人們不關心政治是理性的忽視(rational ignorance);而對於切身利害攸關的事物,人們往往又是預設立場、充滿激情地看待,其中有很大的認知偏差(cognitive bias)。又因為資訊的落差,即便人們知道什麼是他們偏好的政策結果,也不見得知道哪些政策選項可以帶來這個結果(因此也無法正確投給支持這些選項的候選人)。第三章中,Brennan主張更多的公共參與和審議,不僅無法產生如審議民主論者設想的那種理性討論、說服、偏好改變所帶來的共識;反而,基於種種政治心理學的人性偏差,3而且造成政治討論的無效和腐化。在第四章,他繼續爭論,民主參與並不會使個人在道德發展上自我增能(empower);反而,漫長政治參與過程的無力感,使個人體認到憑一己之力根本無法造成任何改變,因而有降能(disempower)的負面效果。 4在引用各種經驗資料批評了現有民主理論後,Brennan回到賢者統治提案的實質內容。

二、民主的替代方案:賢者統治(Epistocracy)
賢者統治的概念可以往回追溯到古希臘時期思想家柏拉圖提出的「哲學家皇帝」(Philosopher King),但Brennan說在現代社會中不可能產生這種人物,但透過某些政治制度安排、修正現有民主制度,可能產生類似效果。在第八章,他舉了若干修正現有民主體制以符合賢者統治的操作方法,以下介紹其中一個簡單但鮮明的例子:「菁英選舉系統」(the elite electoral system)。決定誰有政治權利,就像是決定誰可以當醫生一樣,因為統治一個政治社群需要非常專業的技術,就像是實施醫療處置一樣,既然醫生養成過程的最後一關有個醫師證照考試,通過者才有資格行醫,政治參與權利的授予應該也要有個選民資格考試(voter qualification exam),通過者才有資格行使政治權利,也就是投票(頁211)。如此,確保了擁有投票權(the right to vote)、能夠參與賢者統治的選民,像有牌醫生一樣,造成無效統治的機會比較小,所得出的政治決策結果也比較正義。Brennan稱之為人們「受有能力政府統治的權利」(the right to competent government)。他最後建議,透過小規模的政治實驗,或許我們可以一點一點修正現有民主制度的不足,慢慢開發賢者統治的治理模式(頁228-30)。

如果放任民主政治、不尋找替代方案會怎樣?到最後一章,Brennan似乎才透露出他擔心民主政治的真正原因。他認為現行民主制度設計都是零和賽局(zero-sum game),在有限的政治選項之下,必須選出一個選項強制執行,這一方面必定違反某些人的意願,另方面這些人又無從逃出這個民主主體意志的實行,如此,公民們被置於互相為敵的狀態(situational enemies)(頁235),人人都有動機互相傷害、減損彼此的利益,人們彼此的關係因而從公民朋友(civic friends)轉變為公民敵人(civic enemies)(頁245)。



三、菁英政治成為反動的修辭
儘管Brennan提出許多證據說明民主政治的缺陷,此書論點最主要難題,在於他並沒有清楚定義在他的效益主義主張之下,究竟一個政治體制造成的結果「比較好」,這比較的基準到底是什麼?是共善?是正義?是公民智慧或道德能力的提升?又,這基準應由誰來決定?這是他批評民主、爭論人們不應該過度參與政治的根本原因,但他卻沒有提出相對回應。政治決定並不是像火箭科學一樣,正確設計結構就決定了能夠射上太空,政治決定需要實質的價值判斷,而民主政治正是用來決定這個價值判斷內涵的制度設計。或許從行文中可推論,Brennan認為賢者比較能夠知道政治社群的「真正」價值偏好是什麼,但同時他的批判又僅只限於民主的工具性,不討論實質民主理論,故這裡產生了推論上的漏洞。

其次,在理論上,依Brennan所言,假若賢者統治需要選民資格考試,以確保選民的能力,這「能力」又該由誰來判斷?依照他的能力原則,為了要判斷「能夠做政治決定者」的能力清單,政治社群勢必需要一個外於現有政治決定的方式來做出這個判斷,否則會再遭遇到這「能力清單的判斷者」的能力,又該由誰判斷的問題。結果Brennan自己說,由民主決定來判斷,理由是因為決定選民需要具備的能力清單,比決定其他政治制度安排簡易的許多,要人們判斷什麼是好選民的條件並不難,難在要人們自己當一個好選民(頁225-6)。這個稱不上令人滿意的解釋,使Brennan陷入了套套邏輯或是武斷論證之中,也顯示他似乎故意避免給出判斷能力的實質要件(或許是給不出?),削弱了論證力道。

第三,Brennan對民主政治的批判,僅建立在對於當前(經驗上)所公認的成熟民主國家的批判,除了批判這些國家的民主政治參與權利之外,他對於其他民主制所保障的各種權利,也就是對於民主政治帶來的各種優點,他大致都接受,甚至這些權利本身也是他所說的賢者統治的必要條件。這使得他能夠批判的對象有很大侷限,不適用於那些連基本政治及公民權利都還無法保障的政治社群。換言之,只有當一個政體的表現在各方面已經接近現代成熟民主國家的水準以後,Brennan的批判和替代方案才有意義。

這點會附帶產生一種危險:對於某些(特別是東亞的)反民主論者來說,本書是個非常良好的素材,只要稍微扭轉或忽視一下小細節,就可以用來反對所有形式的民主政治,將Brennan的論證轉化為反動的修辭,列舉各種民主悖謬論、無效論、危害論。5特別是在台灣或某種「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的脈絡下, 6威權統治中政治菁英和技術官僚的有效治理,往往被視為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搭配國際政經因素變遷,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對那樣的年代以及政治體制有所緬懷。 7這種緬懷,很容易與Brennan對民主制度無效率的批評以及賢者統治提案不謀而合。甚至,賢者統治在某種程度上,能幫助東亞的反民主論者跳脫現代化理論,與文化基底如儒家主義(Confucianism)、亞洲價值論(Asian Values)相互應和,進而為威權統治辯護。但讀者只要清楚知道Brennan批判的對象,就可知道此類援引實為錯用。8

基於第三點的理解可繼續追問,賢者統治又能如何避免擁有政治參與權利的賢者們之間串聯起來,形成「賢者階級」而持續做出保障自己階級利益的政治決定、壓迫沒有政治權利者?或換個問法,原本民主政治能夠保障的那些基本權利,如宗教自由、言論自由,賢者統治又能如何保障呢?Brennan在書中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就此意義上,民主政治會遭遇到的不良後果,賢者統治也都可能遭遇到。進一步可以爭論,民主政治和賢者統治在後果上並無太大區別。一人一票的民主政治搭配上司法、行政權力制衡的實作結果,實際上已是菁英政治,如同Brennan自己批評的,個人渺小的一票在民主參與中根本無法影響政治結果,那麼個人是否有「能力」做出政治決定,和政治決定的「結果」又有何關係?不論是在民主政治或在賢者統治中,那些運用政治權力支配他人的,都是較有能力、佔據優勢結構位置的菁英/賢者;而那些受到他人權力支配的受壓迫者,都是結構不正義下的弱勢族群,要矯正這個不義,賢者統治並不是個較高明、較值得追求的替代方案。

最後,是個方法的批評。本書是政治理論作品,本身並不涉及經驗方法(empirical method),但確實有引用大量民主相關經驗研究以支持論證。但由於不是系統性的文獻搜尋,論者可以質疑,這些研究案例可能是特意為了偏向某方向的論證而選取的不完全證據(cherry picking),熟悉民主研究的讀者或可輕鬆舉出許多反例反駁Brennan對民主的批評。

四、小結
雖然有以上缺漏待填補,《反民主論》無疑是打在民主城牆上的一記重砲。隨著近年各種政治議題的極端化發展(polarization),Brennan對人性和民主政治的擔憂顯得十分具有洞察力。不論是在Brennan身處的美國、有許多成熟民主國家的歐洲、或是台灣,公民們被推上政治爭議的前線,槍枝管制、難民政策、同性婚姻、貿易條約、國家政策……原本在多數公共領域其實沒有太大歧見,甚至分享著政治信念的公民,為了單一議題的相對立場而衝突,隨著他們看的、想的越多,涉入的政治越深,衝突似乎就更加劇烈。即使他們是一群誠實、正直、信用的公民,在經歷了這樣的政治衝突後,他們的互信降低並開始彼此憎恨,你公然嘲笑我珍視的價值,我用資料「打臉」你的論證,沒有善意、不留情面,雙方都耗盡溝通和論理的意願,只得進入政治實力的拚搏(political battle),直到「選舉日,當我的鄰居投下選票,他變成了我的敵人,我也變成他們的敵人(頁235)」,最終,勝利者將國家暴力的利劍刺向失敗者─這是現代民主政治實踐的熟悉場面。就此而言,Brennan其實和許多批判民主理論論者(如審議式民主)站在同一陣線,儘管他們提出的解方截然不同。但應該用什麼解方其實必須回到對民主的經驗性檢視,檢視我們如何評估現存民主政治的整體制度表現:在投票過後我們繼續成為公民朋友?制度保障是否讓每次選舉的輸家未來仍有機會扳回一城?或者,我們有辦法確認,國家強制力的利劍的確刺向了那些結構不正義而予以矯正?若是如此,我們應該能夠對民主有更多點信心。

總結而言,在世界時局動盪,各國民主受到現實嚴厲挑戰時,本書論證更顯民主政治之缺陷。Brennan精準地打擊了民主擁護者對於民主政治過於簡化的想像或假設,迫使他們必須正視這些對民主的挑戰,修正自身對民主的認識。關心民主政治理論、經驗研究以及民主發展的政治學學徒和倡議者,應會發現此書有助於探查自己對民主思考的盲點。然而,此書真的值得民主擁護者認真提出回應為民主辯護嗎?或許,透過刻意營造的寫作風格,Brennan意在激怒那些未透徹思考就急於反駁的民主論者落入他預設好的陷阱,也讓那些菁英主義者獲得奉承而更加自我證成,自詡為優於他人的統治者。又或許,Brennan沒有真的要提出解決的方法,賢者統治也只是個激進的反問:當前的民主政治下,我們應該認真反思哪些民主的不足?應該認真提出什麼替代方案以避免公民們被置於「所有人對所有人」(頁241)的無止盡衝突之中?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