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政聯想 - 鍾劍華
政府對標準工時的諮詢(二)
2016年06月03日
政府對立法規管工時顯得有保留,在2015年1月已見苗頭。在那一次標準工時委員會的會議上,除了上文提及的兩份顧問報告之外,政府經濟顧問也提交了一份報告,強調標準工時會帶來負面影響,例如會削弱部分行業的競爭力,也會令人手短缺問題惡化。據說當時勞方委員對其評估方法十分有意見,認為報告不全面及立論偏頗,最後主席也同意對該份報告可不予考慮。
到了去年8月底,標準工時委員會又收到了另一份政府經濟顧問的研究報告,指訂立標準工時會令僱主的薪酬支出大幅增加,每年會大增103.8億港元。報告指訂立標準工時將使香港三分之一的中小企業營運成本上升,又會令近7,000間企業轉盈為虧,全香港企業都會因此而受到影響;部分行業,例如零售、飲食、物業管理及安老院舍,甚至會出現大幅虧損。另一方面,18.5萬名僱員也會受到影響,工時減少會令他們要面對百分之15的減薪。
這些數據無疑是為委員會中的資方代表提供了甚為管用的彈藥,他們也再搬出那些已經一再提出過的、老掉了牙的說法。例如說會增加企業成本、影響香港經濟的競爭力、還可能會令員工的收入變相減少、也有可能把增加的成本轉嫁消費者。這些都可以說是在所有涉及勞工權益政策上都可以用得上的萬能Key了,在幾年前最低工資的諮詢過程中也曾提出過。
該次會議之後,委員會表示「原則上同意」並建議以立法的方式規定僱主及僱員在書面合約中需要寫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即是把「立法規定標準工時或最高工時」的概念偷換成為「立法規定合約工時」。
這一個以「合約工時」來取代「標準工時」的爭論,把已經展開了兩年多的標準工時諮詢工作帶向了重要的拐點,最終導致了勞方代表全數退出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工作。諮詢工作可以如何走下去?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