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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生收受藥廠回扣


卫生部:严禁医生收受药品回扣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y   添加日期: 2013-01-30   浏览次数: 305 次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个别地区医药公司给医生的药品回扣已经形成产业链问题,卫生部日 回应表示,将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推进取消“以药补医”的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破除医生收受回扣行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中表示,收受药品回扣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侵害群众利益,卫生部严令禁止这种行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医改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根本上破除滋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的土壤。

    “药品流通过程当中的商业贿赂肯定存在,个别地区出现回扣现象说明法规落实不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的这一判断,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赞同,更有知情人士透露,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早已不是秘密,给院领导和医生的回扣原本就会被药企计算在药品的成本当中。

     据了解,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此前曾表示,北京今年将全面推广“医药分开”,推进药品和耗材采购、配送方式改革。探索通过医保采购、集团采购和价格谈判机制,使药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这意味着医保部门将参与到药品价格制定的谈判中来。”

     针对“治小病花 钱”的现象,一些医生也认 ,药品价格高,与回扣有关。
对于药品回扣的问题,吉林省某医院主任医师宋教授表示,药品回扣,医疗体制是根源。宋教授说,对于医院医生吃回扣的事,体会最深的要算老百姓了,但政府不应该把矛头指向医院和医生:医生没有规定药品价格的权利,药品是由政府招标部门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由商家竞标产生。
   
宋教授举了一个例子:成本为15元的药品,到医院时已经变成了55元(其中包括招标费10元,进院费10元,医生促销费10元,药房管理费10元)。通过竞标,商家虚报价格,为打通药品在医院流通的各个环节留有一部分价格空间。在竞标时价格并没有压下来,招标进医院是商家销售药品的第一步,关键是医生能 卖药。如果商家给的回扣多,医生就能多开 药给患者。现在,医院药房有100多种消炎药,而且处方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医生多是凭“经验”和“关系”开药。
   
对于药品回扣导致百姓看病负担加重一事,一位医药代表说出了药品回扣的内幕。这位医药代表说,一些药厂发现,通过收买医院负责人可以将药品推销到医院,但假如医生不用的话,药品销量仍十分有限。于是,医院里开始出现了一群专做医生工作的人。为了鼓励医生多用其推销的药品,便给每一名用自己药的医生提成。刚开始的时候,这笔钱的 量很小,只有一元两元的,尽管很少,但效果很好。不管什么药,只要有回扣,医生大笔一挥,没有用不出去的道理。现在,回扣之风愈演愈烈,从早期的1%到现在的最高达30%甚至50%,医药回扣已经成为大医院医生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位医药代表说,以常用的某抗生素类药品为例,这种药成本才3元多,药品批发市场进价是9元多,到了医院药房售价就变成24元多。他说,正是因为药品成本价低,国家定的零售价高,使回扣有了空间。
   
张先生是长春市一家药店的经理,他原来在医院工作。据他介绍,一般而言,药品从出厂到消费者购买时,中间有很多环节:成本价加15%是出厂价,出厂价加15%是批发价,批发价再加15%才是零售价。而在药店,这部分“水分”能部分或全部让利给消费者,因此药店的药价往往比国家最高零售限价低很多。医院则不同。国家规定三甲医院最多可以在药厂提供的进货价上加价15%,医院还可以从药厂的进货价中提取5%的利润,所以医院从药费中赚取的钱大约占20%左右,这是明的、合法的;医院药价中还得算上给医生的大约10%的回扣,有的甚至 高,自然不能像药店一样让利患者了。他认为,是药品虚高定价给了回扣生存的空间,医生吃回扣又成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推动力,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大家談中國:誰應為「傷醫門」「買單」


2015年 6月 16日

央視新聞於14日發表文章,稱我國10天連發9起傷醫事件。觸目驚心的數字,高頻率的事發率,不僅讓人們震驚,更讓醫生從業者們感到寒心。

醫鬧問題向來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問題,每次出現醫鬧,總會引起人們的眾說紛紜。醫鬧問題的出現絕不是單方的過錯,從以前的「有理取鬧」到現在的「無理取鬧」,醫鬧問題儼然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病垢」。從以前的「據理力爭」到現在的「出手傷人」,醫鬧問題越來越有暴力傾向,這無疑影響著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

「傷醫門」事件絕不是一日兩日造成的,而是長時間的矛盾累積,那麼到底誰該為此事「買單」呢?

首先,政府「息事寧人」的態度助長了傷醫者的囂張氣焰。在出現醫療糾紛時,政府為了盡快平息此事,盡快恢復醫院的正常秩序,一般都會讓醫療機構給與家屬一定的賠償。「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錯誤觀念,導致傷醫者有恃無恐,得寸進尺。政府的忍讓和包容竟然成了他們威脅、鬧事的「助推器」。處理偏輕,缺乏震懾力,讓醫鬧現象越演愈烈。

其次,媒體的「過分渲染」給今天的「傷醫門」埋下伏筆。前些年,有些醫生收受回扣、收受紅包現象很嚴重,過度醫療問題存在,引起了媒體的大肆報道。公眾總是同情弱者的,媒體的稍加渲染的報道,就引起了群眾的憤憤不平,所有矛盾的焦點均指向醫院,所有事情的錯誤方均指向了醫院。本著同情弱者的心情,站在了公眾的角度上,這本無可厚非,但是媒體作為公眾的發聲者,其發聲本應公平公正,而不應偏袒任何一方。在媒體的渲染下,在媒體的質疑下,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進一步加重了患者與醫生的對立情緒,為今天的事故埋下伏筆。

再次,醫院管理不力、醫生缺乏反省導致了「傷醫門」的屢禁不止。我們不得不承認,在中國眾多醫生中,大部分醫生的醫德是很好的,但是有一小部分人確實為醫生形像「抹了黑」。過度醫療、醫術醫德匱乏、與家屬缺乏溝通等等直接造就了「傷醫門」的出現。「以藥養醫」的存在,導致部分醫生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只重貴藥而不重療效,偏愛進口藥而對國產藥棄之。所以,醫院自身也要對出現的醫療糾紛負責並自省。

醫鬧問題的原因總是林林總總,「傷醫門」的「負責者」也不是只有一方。加快醫療改革的步伐,改變「以藥養醫」的現狀;正確客觀地報道事實,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政府職能,嚴懲惡意鬧事者;加強醫生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預防醫療糾紛。「傷醫門」是我們不願看到的,但是既然沒有將其「扼殺在搖籃裏」,那我們就以此為戒,加強防範措施,不要讓其「長大」,讓此類事件以後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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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我個人認為矛盾的源頭在政府,政府對醫療不投入,把醫院交給市場,市場本來就有逐利性,人們看不起病為了轉移民眾對政府的不滿,就把問題焦點轉移到醫院,就導致了頻繁的傷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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