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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對藥物價格過高

人民日報:內地香港同樣藥品差價上萬

2013年08月14日 17:51    稿件來源:人民日報



  香港新聞網8月14日電 最近,因價格等因素,不少內地人開始到香港購買藥品。香港西環一家大藥房的老闆告訴記者,一天銷售額有10萬港元,其中內地人約占一半。

  內地與香港藥品價格到底相差多少?原因何在?到香港買藥存在哪些風險?如何規避?《人民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同規格藥品 差價達一萬

  據《人民日報》報導,在香港銅鑼灣駱克道一家大藥房,內地來的旅客鄭先生想為朋友購買一種治療乳腺癌的藥品——赫賽汀。赫賽汀在內地多數省份並未納入醫保目錄,屬於患者自費藥。

  藥房售貨員報出的價格是港幣23000元(約合人民幣18400元)。售貨員還拿出一本小冊子,上邊標明了內地的售價,“同樣規格的赫賽汀,內地賣人民幣25000元。”鄭先生說。雖然比內地便宜6000多元人民幣,鄭先生還是貨比三家,發現西環德輔道一家藥店報價隻有18500港幣(約合人民幣14800元)。

  北京腫瘤醫院一位元藥師告訴記者,440毫克的赫賽汀在北京價格為24500元人民幣。

  香港西環一家大藥房的老闆告訴記者,一天銷售額有10萬港元,其中內地人約占一半。銅鑼灣一帶的藥房,這一比例更高。

  內地藥品為何比香港貴?

  專家認為內地“以藥養醫”推高藥價,香港免稅拉低藥價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認為,香港藥價便宜,得益于藥廠到患者之間極其精簡的銷售鏈,沒有中間盤剝。而且政府管理的醫院,由醫管局採購藥品,不能有傭金,公立醫院用藥費用由政府負擔,藥品都是原價銷售。而內地的藥店或醫院普遍會有藥品加價,以及有明裏暗裏給醫生的傭金,“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最終都要折入藥品售價。所以,藥廠定價時還要考慮傭金、層層分銷的費用等。

  赫賽汀生產企業——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則解釋說,香港實行免稅,藥價差距主要原因是稅率。赫賽汀在內地的銷售價格經國家發改委批準同意。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郭雲沛認為,差價源於兩方面,一是進口藥屬於原研藥,享有單獨定價的權利,即使過了專利保護期,價格也維持在相對高位。二是從關稅來說,香港比內地低。

  北京大學醫學部藥事管理教研室史錄文教授介紹,進口藥品定價一般分為三類:一類是按市場自主定價;一類是單獨定價,包括原研藥、專利藥和獨家品種,享受發改委的單獨定價權利,赫賽汀就屬於此類;一類是實行最高零售限價,一般納入醫保目錄,與國內的藥品定價方法相同。

  史錄文認為,藥品在內地和香港價格不同,除了與經濟水準、用藥習慣、公眾認知度、醫生用藥習慣有關外,也與內地的藥品價格機制有關,藥品15%的加成擡高了藥品價格。

  如何防止進口藥物定高價?史錄文認為,首先是對藥品價格進行國際間比較,對於經濟發展水準相近、醫保報銷體制相同的國家,同種藥物的價格應該相近。同時,要加強藥物經濟學的研究,對照國內相關藥品的藥價水準,為進口藥物制定合理的價格。

  香港醫生會受藥廠影響嗎?

  公立醫院醫藥分開,醫生用藥一般不受影響;私家醫生可被影響

  既然藥廠與醫生的利益關係是導致內地藥價虛高的一個原因,那麼香港的藥廠和醫生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在香港,藥廠也會通過一些方式影響醫生。比如,藥廠出錢辦研討會,或者請醫生出國參觀藥廠。交通費、食宿費都由藥廠負責。“但是,活動必須跟業務有關係,如果是順道旅遊所產生的費用,比如景點入場費等,醫生就要自己出錢。”崔俊明介紹,這類研討會、出國參觀,都要通過學會進行,而不是直接聯繫醫生。

  “在香港,一是醫生都有專業操守,二是他們收入非常高,不大可能為了蠅頭小利而違背道德,所以,藥廠對醫生用藥決策的實際影響力並不大。”而且,收受回傭要負刑事責任,一經廉政公署查實,醫生的聲譽和前程就會毀掉。

  但藥廠可以影響私家醫生,因為沒有醫藥分家,私家醫生可以決定用何種藥。藥廠給私家醫生利益,可以通過買10送2的方式,醫生賣給病人,則不會有優惠。

  香港公立醫院如何限制醫生開“大處方”、濫用藥品呢?

  公立醫院醫藥分家,獨立的藥劑師是防止醫生濫開處方的把關人。用藥的權力,掌握在醫生手中,但是,配藥的藥劑師要核實處方,指導患者用藥。雖然藥劑師不會幹預醫生處方,但對劑量、服用建議等都積極參與。

  另外,公立醫院內設的藥事委員會,會定期檢查每種藥物的用量是否偏離正常。有了藥劑師和藥事委員會的把關,醫生沒法給別人多開藥。而且,藥房還會定期公佈藥品使用的重要資料,供各部門檢查。崔俊明說,“公佈的時候,每個部門的主管都很緊張,害怕一線醫生濫用藥品。”

  到香港買藥是最佳選擇嗎?

  香港藥店違規賣藥不少見,顧客買藥有風險

  為了賺錢,香港許多藥房售貨員見不到處方也會賣藥給顧客,而且即使違規賣藥被抓到,也隻是罰款幾萬塊了事。所以,違規賣藥並不少見,但風險就要由顧客來擔了。

  崔俊明分析,內地人來香港買藥有三種風險:

  首先是售後服務難保障。藥物都不是絕對安全的,很多藥品在使用一段時間後會發現問題,比如此前發生的塑化劑事件,這時藥廠會通知醫院回收,醫院再通知病人。內地人在香港買藥之後,藥店完全不知道客戶的情況,也就無法跟進售後,即使藥品要回收,也難以通知到病人。另外,藥店售貨員並非專業的藥劑師,一些病人必須知道的藥品使用資訊,比如有的藥服完不能開車、不能躺下等,都難以保證準確傳達。

  其次,在香港買藥也可能買到水貨或者假貨。水貨是指通過非正常管道進入香港市場的藥品,比如印度的藥品,許多都比香港便宜。雖然水貨藥本身品質沒有問題,但運送過程中有可能受到污染。

  最後,香港藥店的價格是自由浮動的,儘管總體比內地便宜,但店員很可能提高價格賣給內地人。崔俊明說,“售貨員要做生意,如果病人要買甲藥,而藥店沒有,他會介紹乙種藥更好,勸說顧客消費。”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已經接到多宗此類投訴。

  崔俊明建議,到香港買藥,如果是一般病症買藥可找私家醫生,這個管道比藥店更安全,因為私家醫生一旦被發現賣假藥,就面臨吊銷牌照的處罰,所以極少有人鋌而走險。另外,香港對私家醫生開處方沒有限制,骨科醫生也可開眼科藥。

  如果到藥房買藥,最好選擇在工作時間去,同時要求見駐店藥劑師。法律規定,藥房必須把藥劑師的執業證書擺放在明顯位置,這樣就能確定誰是藥劑師,藥劑師也不會冒被吊銷牌照的風險賣違規藥品。

  灣仔駱克道義成藥房劉漢豪提醒,嚴格來說,抗癌類藥物大多是需要醫生處方才能銷售的。消費者要提防印度副廠產品,不要貪便宜買到假藥。此外,大部分藥房都不會有此類藥品存貨,需要訂購。如藥房稱有現貨,更要分外小心。
中國規範基本藥物採購機制 採購價不得高於市價

2010-12-10 03:21:39  來源:新京報  編輯:楊玉國  

12月1日,宣武醫院內,一位市民仔細查看降價藥。國辦昨日發佈的文件提出,基本藥物採購應遵循品質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本報資料圖片

  本報訊 (記者 吳鵬)國辦近日印發《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的指導意見》,就基本藥物採購機制進行規範,並直指其中弊端。在如何保證降低藥價的問題上,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稱,原則上,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價不得高於市場實際購銷價格。

  一週兩重拳護航基本藥

  去年8月,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工作正式啟動,基本藥物取消了過去15%的藥價加成;在實行基本藥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已有超過5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按照計劃,明年我國要初步建立起基本藥物制度。

  雖秉持“不加價”原則,但中標價偏高一直是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沒有解決好的問題。上述負責人明言,目前基本藥物集中招標採購不規範,藥品價格虛高問題並沒有得到有效合理解決。在一些地區,部分基本藥物甚至出現了斷供、缺貨的情況。

  昨日,國辦發出《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的指導意見》,對基本藥物招標採購中的弊端發力,而就在本週一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政策,也旨在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杜絕醫療機構二次議價

  上述負責人認為,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出現價格偏高等現象,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招標和採購脫節,省級招標只確定企業名單,醫療機構普遍存在二次議價。

  按照《意見》,各地要調查掌握基本藥物近3年社會零售藥店零售價格,以及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實際進貨價格。“原則上,集中採購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實際購銷價格。這樣,保障了集中採購的價格在合理範圍內。”

  衛生部和國家發改委也將收集匯總各地市場價格調查情況,建立基本藥物價格資訊庫和指導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另外,在招標結束後就要簽訂購銷合同,確保中標價就是基層採購價,最大限度壓縮流通環節,還要在交貨驗收合格後30天內付款,“新措施將大大降低企業佔壓流動資金成本,從而進一步降低了藥品價格。”

  ■ 關注焦點

  1 如何保證藥品品質?

  惡意壓價將進“黑名單”

  國家藥監局公佈的2010年第3期國家藥品品質公告顯示,在抽檢的板藍根顆粒等9個國家基本藥物品種中,發現了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有專家也表示,有企業惡意壓價,導致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價過低,也使得基本藥物品質無法保障。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說,根據意見,將建立“黑名單制度”,一旦出現惡意壓低價格、供應品質不達標藥品等行為的企業,採取清除出全國藥品招標採購市場的處罰措施。

  除此之外,在採購環節中,只有經濟技術標書評審合格的企業才能進入商務標書評審,淘汰品質和信譽不符合要求的企業。

  在監管環節中,對基本藥物實行全過程品質監管,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品質的抽驗。

  2 如何保證價格合理?

  分類採購“因藥而異”

  根據《意見》,我國將區別情況對藥品分類採購。

  醫改辦負責人認為,採取分類採購的方式可以有針對性地合理確定價格。

  比如,對價格虛高的基本藥物進行公開招標,通過雙信封招標制度等方式,充分利用市場競爭形成合理採購價格。

  同時,對獨家品種以及經多次採購價格已經比較穩定且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則通過探索政府統一定價的方式合理確定價格。

  而對用量小的特殊用藥、急救用藥以及臨床常用廉價藥採用邀請招標、詢價採購或定點生產的方式,合理確定採購價格,以保證供應。

  3 如何保證招標公平?

  採購細節3日內公之於眾

  按照《意見》要求,在採購結束3日內,省級衛生部門要主動向社會公佈基本藥物採購價格、採購數量和中標企業,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這一結果要報衛生部備案並抄報國務院醫改辦公室。

  另外,如果採購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供應品質不達標的藥品、向採購機構、衛生機構和個人進行賄賂或變相賄賂的,都要進行處罰,比如一次違規嚴厲警告,限期糾正或整改;逾期不改或二次違規的,要向社會公佈,全國所有省(區、市)兩年內,不得允許該企業參與本省(區、市)任何藥品的招標採購。

  最後,國家藥監局要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2011年4月1日起,各省(區、市)不得採購未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及未使用基本藥物資訊條碼統一標識的企業供應的基本藥物。本報記者 吳鵬

  ■ 企業說法

  藥品低價中標或致退市風波

  藥企負責人稱,基本藥物招標應保證“質優價優”

  本報訊 (記者汪城)昨天,部分藥企負責人稱,基本藥物招標應堅持“質優價優”原則,安徽基本藥物招標模式不宜過快在全國推行。

  在《意見》出臺前,安徽省9月中旬發佈了基本藥物招標中標藥品價格,因多個藥品以低於成本價中標引起廣泛關注,當時就有部分藥企的基本藥物因招標價太低而流標。

  接受採訪的部分藥企負責人稱,《意見》裏體現的“質優價優”原則能保護企業利益,對抑制假、次藥風險起到一定作用,同時也能規避某一產品因生產成本高於中標價而退市現象出現,“質優而沒有價,會損害廠家利益。”

  對於9月安徽推行的基本藥招模式,部分藥企負責人及相關專家稱,安徽模式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這種模式不宜過快在全國推廣,畢竟以低於成本價供應基本藥物的部分中小藥企需要一個調節過程。

  另外,《意見》裏所體現的“明年4月1日起,電子監管網外藥企基本藥物將不得採購”條款,部分藥企負責人稱,目前生產的基藥包裝盒上均沒有相關的資訊條碼,基藥上條碼將規範基藥的管理,現在距離新規實施還有3個多月時間,企業能利用這段時間來完成藥品入網及包裝上條碼等生產工序。

  ■ 北京舉措

  北京明年實現藥物電子監管

  2006年末,北京市開始藥品“零差率”試點,對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衛生院常用藥品實行全市統一採購、統一配送和零差率銷售,並公開遴選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統一配送商。

  政府辦的社區醫院有單獨的統一採購平臺。根據用藥習慣,北京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完善,總量達到了700多種。

  為確保基本藥物的安全,北京市藥監局定期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藥品進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今年10月,北京市作為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工作全國第一批試點省市,全國第一批賦碼基本藥物“尼莫地平”率先在北京正式下線。2011年3月31日之前,所有基本藥物生產、配送企業100%完成相關改造,實施電子監管。

  北京還將加強對基本藥物特殊品種的儲備。加強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產的基本藥物儲備,保障基本醫療救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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