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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主義的國家,民主主義下,基本上重視的是投票這種「多數決」的方式; 為使多數決有效發揮作用,事前必須徹底讓每個人
心目中的正確性、價值觀,以及信念,可以有相互碰撞與辯論的機會。在這種情形下採用投票這種多數決的方式,才能發揮「把事
情導入正軌」的功能。然而,如果每個人心中並無「這樣才正確」、「應該要這樣」這些「用於決定自己想法的價值觀」存在的話
,多數決將無法有效發揮作用。最後,大家會變成只是漫不經心參加多數決而已,獲得採用的,會變成淨是那些舌燦蓮花、雄辯滔
滔的政治家的意見而已,也就是那些「講得煞有介事的煽動政治家」的意見。亦即,民主主義會淪為沒有責任可這的「眾愚政治」 - 只因一時的興頭,就決定了事情、決定了由誰掌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