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註:“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
42:7 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這是一節提及耶穌的經文。 照字面看,"開瞎子的眼"這句預言耶穌的經文可以理解,但"領被囚的出牢獄"這一句,記憶中耶穌好像沒有領被囚的犯人出牢獄。 而除了耶穌和幫保羅醫好眼睛的那位門徒外,好像沒有其它人嘗試過開瞎子的眼?
我想"開瞎子的眼"並不是字面的意思。上一句經文指耶穌作外邦人的光,也是說那些外邦人原本不認識神,不認識神的人看不見那光,因此活在黑暗中,看不見如同瞎子。而耶穌成為了這些外邦人的光,使外邦人能從新看得見。因此耶穌開了外邦人的眼。
而領被囚的出牢獄,是因為耶穌作了我們的中保,擔當了罪人的罪過。那些願意跟隨耶穌的人,罪得以被寬恕,因此比喻為"領被囚的出牢獄",罪人不再用受罰。
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