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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應只為自己而活

人不應只為自己而活,應花時間在患難的人身上

16:24    於 是 耶 穌 對 門 徒 說 、 若 有 人 要 跟 從 我 、 就 當 捨 己 、 背 起 他 的 十 字 架 、 來 跟 從 我 。  
16:25    因 為 凡 要 救 自 己 生 命 的 、 必 喪 掉 生 命 . 凡 為 我 喪 掉 生 命 的 、 必 得 著 生 命 。  
16:26    人 若 賺 得 全 世 界 、 賠 上 自 己 的 生 命 、 有 甚 麼 益 處 呢 . 人 還 能 拿 甚 麼 換 生 命 呢 。  
16:27    人 子 要 在 他 父 的 榮 耀 裡 、 同 著 眾 使 者 降 臨 . 那 時 候 、 他 要 照 各 人 的 行 為 報 應 各 人 。  

感覺很難去說明白我腦中所想。
為耶穌喪掉生命,不一定只是指為信仰殉道。
喪掉生命也可是指犠牲個人的生命時間,把時間花在幫助別人身上。
然後當人子從臨時,人子便會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善有善報、對待惡人神會嘗試感動他們悔改。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理解為,人不應單單為了自己生存而活,也要遵行神的教導和吩咐而生活,例如憐憫和幫助苦難的人。

約翰四
門徒買了食物來,問耶穌:「老師,請吃。」耶穌回答:「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門徒彼此問:「難道有人拿了食物給他?」
耶穌回答:「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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