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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教徒一定上天堂﹐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前言﹕

這陣子小弟在網上和一些基督教朋友討論有關得救的問題。我發覺他們很多也一廂情願的以為天堂護照在手﹐什麼不用幹就可以安枕無憂。而另一方面他們亦 以高人一等的態度看輕不信主的朋友﹐認為他們一定會下地獄受永火的酷刑。小弟曾嘗試以純邏輯推論﹐以神的不可知性來指出他們的謬誤。很可惜的﹐他們以沒有 聖經根據﹐邏輯乃人想出來的東西為理由﹐拒絕接納小弟的規勸。幸好小弟也是一個深信耶穌和聖經為真理的基督徒﹐特此以聖經金句為基礎寫出本文。希望迷途的弟兄們不會因誤解了耶穌的教導﹐盲目相信其教會權威人士的話﹐而白白錯過了得救的機會。同時也希望他們可以學習尊重信其他宗教的人﹐因為在神的愛中﹐教徒與非教徒也是平等的。

第一部﹕教徒一定上天堂﹖

小弟在網上和很多基督徒的朋友談及信仰時﹐在談及得救的問題上﹐他們很喜歡問一個問題﹕“ 你己經得救了沒有﹖” 言下之意就是問“你想不想你肯定了自己將來上天堂﹖”他們聲稱他們死後會立刻上天堂﹐而根據他們的說法﹐上天堂的條件只是在一生人中的某一天﹐曾經決了志信主。有些極端的﹐甚至聲稱只要是教徒﹐就算殺人放火也無損他的得救。

這些人正好是馬太福音[1] 寫的那些口是心非的妄呼上主之名的人。若不幸正在看此文的閣下也是認同那些人的觀點﹐小弟真的十分為閣下擔心。請趕快遵行耶穌的教誨的話﹐如雅各書中[2] 說的﹐以行動來證明自己信心不是死的吧﹗

有一部份基督教的朋友會問﹐我己有行動去支持的的信心了﹐我不是可以肯自己一定上天堂了嗎﹖很可惜﹐答案是不可以。哥林多前書[3]中告訴我們﹐只有上主才可以判斷一個人上不上得了天堂。若有人斷論誰可以上天堂﹐誰不能的話﹐他就是在扮上帝了。

在我們的人生中﹐得救是一個過程。在我們死亡接受審判上天堂以前﹐我們還是未完成得救的。耶穌的寶血補贖了我們﹐把通向永生的路指出了給我們﹐使我 們可以努力追隨耶穌的榜樣。今天己經以行為去見證信主的弟兄﹐應以聖保羅為榜樣[4] ﹐在屬靈的路上繼續努力﹐以免失落信心。切勿自高自傲﹐自以為己經得救而不去努力行義﹐並緊記哥林多前書[5]中聖保羅的訓勉。

第二部﹕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在網上小弟發現不是基督徒對非基督徒的網友抱有輕視的態度﹐他們認為非教徒是低教徒一等。他們多數抱有一種救世主的心態﹐認定非教徒要靠教徒(或教徒的教會)的指點才能得救。皆因他們錯誤理解聖經說﹕非教徒是沒有可能上天堂﹐而是必需要下地獄的可憐蟲。

他們以沒有聖經根據為理由不接受﹐小弟以純邏作輯推論來證明非教徙是有可能上天堂的。在小弟的推論中﹐分別用神的不可知性﹐與及現今人所能聽到的己非純正耶穌的福音﹐來指出他們常用來支持其論點的經文[6] 在今天己不適用。

現在﹐該我們看看聖經中是如何說吧。從聖經中得知﹐上主是會根據我們死時的心和生前的行為﹐作出我們能否得救的最公正的判決。[7] 而從[8] 中得知﹐所有人無論教徒或是非教徒﹐神也是以同樣嚴格的準則來審判的。因此若閣下是教徒的話﹐切勿以為自己是教徒﹐神就會格外開恩﹐用和審非教徒時另一套 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你。在聖保羅的書信中[9] ﹐更清楚的指出無論是否信徒﹐只要他能恆心行善就能得救。反之﹐就算是教徒﹐作出結 黨歧視他人﹐以傳福音為名作假見證等不義之行為﹐也是會給定罪的。

有人會問﹐世上那有人完全沒有犯罪的呢﹖若不藉耶穌的血去洗去我們的罪﹐又如何可以上天堂呢﹖
在約翰一書中[10]﹐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就算人有罪也是可上天堂的。因為經文中旨出﹐不義的事是罪﹐但不是全部不義的事也是死罪。只有犯了死罪﹐而又不真心悔改的人才不能上天堂。

因些﹐不要用做教徒一定上天堂﹐不做教徒一定下地獄的靠嚇手法去傳教了。在能不能得救的問題上﹐非教徒和教徒的機會是平等的。

第三部﹕誰可以上天堂呢﹖

在明白了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或他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後﹐是不是代表我們什麼也不用幹呢﹖當然不是了﹐我們可以翻看聖經﹐看看聖經說誰可以上天堂呢。 不過﹐必雖澄清一點﹕聖經不是等於神本身﹐聖經只是記載神的真理的一小部分。聖經更加不是神和人簽定的合同﹐因此聖經例出的不是得救的條款﹐而神給我們的 指引。我們只跟隨聖經中的指引﹐就有得永生的希望了。

在我之前引用過的經文中[1] ﹐我們明白了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上天國。可是什麼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給足十一奉獻好使牧師可以加薪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為了不上香不尊 敬祖先而和父母反目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信地球只有六千年﹐在土耳其發現挪亞方舟等﹐和天父創造的世界不乎的假見證又是不是天父旨意呢﹖

幸好﹐我們不用人云亦云﹐因為在路加福音[12]中﹐取穌親口告訴我們唯有愛神愛人才是天父的旨意。相信人家也明白什麼是愛人了﹐但如何愛神呢﹖愛神是不是聽以上教會教給你們的所謂神的旨意呢﹖同樣的﹐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答案。在馬太福音中[13]﹐耶穌用生動的故事告設了我們﹐
只要做到了愛身邊最小的一個弟兄就等於是愛神了。

因此天父的旨意可以用” 愛人如己“四個字來總括一切。只要能做到愛人如己﹐無論是不是教徒﹐也達到了天父上天國的準則了。教徒藉著對神的信心﹐比非教徒更容易做到愛人如己。但非教徙也可以藉著自己努力省察﹐達到愛人如己的境界。做到了愛人如己的非教徒﹐雖然名義上不是耶穌的信徒﹐但實際上﹐他們比只懂口說不懂行義的掛名教徒﹐更加接近天主。

最後﹐以送給大家一句我最喜歡 ﹐也是我認為是聖經的中主是愛而非信的原因的金句[14]
如 今 常 存 的 有 信 、 有 望 、 有 愛 、 這 三 樣 、 其 中 最 大 的 是 愛

主內共勉之。

horace寫於2001-8-29

經文引用﹕

[1] Mat 7:21
凡 稱 呼 我 主 阿 、 主 阿 的 人 、 不 能 都 進 天 國 . 惟 獨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纔 能 進 去 。

[2] Jam 2:24
這 樣 看 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行 為 、 不 是 單 因 著 信

[3] 1 Cor 4:4
我 雖 不 覺 得 自 己 有 錯 、 卻 也 不 能 因 此 得 以 稱 義 。 但 判 斷 我 的 乃 是 主 。

[4] 1 Cor 9:27
我 是 攻 克 己 身 、 叫 身 服 我 . 恐 怕 我 傳 福 音 給 別 人 、 自 己 反 被 棄 絕 了

[5] 1 Cor 10:12
所 以 自 己 以 為 站 得 穩 的 、 須 要 謹 慎 、 免 得 跌 倒

[6] Jon 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7] Rev 2:23
我 又 要 殺 死 他 的 黨 類 、 叫 眾 教 會 知 道 、 我 是 那 察 看 人 肺 腑 心 腸 的 . 並 要 照 你 們 的 行 為 報 應 你 們 各 人 。

[8] Rev 20:12
我 又 看 見 死 了 的 人 、 無 論 大 小 、 都 站 在 寶 座 前 . 案 卷 展 開 了 . 並 且 另 有 一 卷 展 開 、 就 是 生 命 冊 . 死 了 的 人 都 憑 著 這 些 案 卷 所 記 載 的 、 照 他 們 所 行 的 受 審 判 。

[9] Rom 2:6-8
他 必 照 各 人 的 行 為 報 應 各 人
凡 恆 心 行 善 、 尋 求 榮 耀 尊 貴 、 和 不 能 朽 壞 之 福 的 、 就 以 永 生 報 應 他 們
惟 有 結 黨 不 順 從 真 理 、 反 順 從 不 義 的 、 就 以 忿 怒 惱 恨 報 應 他 們

[10] 1 Joh 5:16-17
人 若 看 見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就 當 為 他 祈 求 、   神 必 將 生 命 賜 給 他 .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 我 不 說 當 為 這 罪 祈 求 。
凡 不 義 的 事 都 是 罪 . 也 有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11] Mat 19:17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為 甚 麼 以 善 事 問 我 呢 、 只 有 一 位 是 善 的 、你 若 要 進 入 永 生 、 就 當 遵 守 誡 命

[12] Luk 10:27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耶 穌 說 、 你 回 答 的 是 . 你 這 樣 行 、 就 必 得 永 生

[13] Mat 25:32-46
萬 民 都 要 聚 集 在 他 面 前 . 他 要 把 他 們 分 別 出 來 、 好 像 牧 羊 的 分 別 綿 羊 山 羊 一 般 .
把 綿 羊 安 置 在 右 邊 、 山 羊 在 左 邊 。
於 是 王 要 向 那 右 邊 的 說 、 你 們 這 蒙 我 父 賜 福 的 、 可 來 承 受 那 創 世 以 來 為 你 們 所 預 備 的 國 。
因 為 我 餓 了 、 你 們 給 我 喫 . 渴 了 、 你 們 給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 你 們 留 我 住 .
我 赤 身 露 體 、 你 們 給 我 穿 . 我 病 了 、 你 們 看 顧 我 . 我 在 監 裡 、 你 們 來 看 我 。
義 人 就 回 答 說 、 主 阿 、 我 們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餓 了 給 你 喫 、 渴 了 給 你 喝 .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作 客 旅 留 你 住 、 或 是 赤 身 露 體 給 你 穿 .
又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病 了 、 或 是 在 監 裡 、 來 看 你 呢 。
王 要 回 答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王 又 要 向 那 左 邊 的 說 、 你 們 這 被 咒 詛 的 人 、 離 開 我 、 進 入 那 為 魔 鬼 和 他 的 使 者 所 預 備 的 永 火 裡 去 。
因 為 我 餓 了 、 你 們 不 給 我 喫 . 渴 了 、 你 們 不 給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 你 們 不 留 我 住 . 我 赤 身 露 體 、 你 們 不 給 我 穿 . 我 病 了 、 我 在 監 裡 、 你 們 不 來 看 顧 我 。
他 們 也 要 回 答 說 、 主 阿 、 我 們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餓 了 、 或 渴 了 、 或 作 客 旅 、 或 赤 身 露 體 、 或 病 了 、 或 在 監 裡 、 不 伺 候 你 呢 。
王 要 回 答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不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不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這 些 人 要 往 永 刑 裡 去 . 那 些 義 人 要 往 永 生 裡 去 。

[14] Cor 13:13
如 今 常 存 的 有 信 、 有 望 、 有 愛 、 這 三 樣 、 其 中 最 大 的 是 愛

後感﹕

昨天晚上小弟第一次﹐以寫論文的方式去討論宗教的問題。引起不少迴響。我想和大家說一說在這一次實驗(對﹗整篇文章也是一個實驗)中領悟到的一些東西。

我一開始寫這一篇文章﹐根本沒有打算以文章中的論點去說服別人。 反而我是想看一看平日只懂得用聖經金句大人﹐對其中意義又不求甚解的人﹐當遇到別人以金句回應他時﹐他的態度會是如何。當然還有些少不服氣﹐不可給人少看不懂用聖經金句的成份。

很可惜的﹐我看清楚了有些人﹐一句聲稱自己的信仰是正統﹐就認為其他人的思想統統是異端。其中有的甚至﹐不去研究別人思想是否真的不合理﹐就指別 人是傳假福音﹐外加人身攻擊。而其中最謊謬的是﹐竟然有人要求小弟引用權威人士來支持我論點的正確。看來﹐此人的信仰只不過是盲目的服從權威人士﹐而不知 自己在信什麼罷。

現在也讓我分析一下我自己的文章吧。

其實這一篇文章中的第一部份﹐差不多是直接從天主教的護教書中對sola fide(唯獨因信稱義)的反駁中譯來的。論點在教理上來說﹐可以是差不多沒有漏洞。

至於第二個部份﹐只有Angelo很留心的看出了我是用教徒而不是信徒。我用教徒而不用信徒是有特別意思的。信徒是指真心信相上主的人﹐但問題是﹐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是不是信徒。但教徒則不同了﹐領了洗﹐有返教會的人﹐就是教徒。教徒和信徒的分別﹐相信大家也心中有數吧。

第三部份是我個人讀聖經的感想。自幼稚園接觸耶穌基督以來﹐一真的深信聖經的中心是愛。而無論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在該愛人如己的一點上﹐是絕對沒有分歧的。反而在一些自命正統的教徒身上﹐卻完全看不出愛人(包括非教徒) 如己的半點影子。唉~

歡迎大家對那篇文章論點作出的回應﹐我會盡力去解答覆的﹐不過我倒也不會死抱一那文章中的論點。若我覺得別人的論點比我的論點合理時﹐我會更正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一味自認正統﹐自封為神的唯一代言人﹐再去以人身攻擊(如稱別人為假教徒﹐傳禍音等) 的手段對付異見份子。

請大家一起以開放和理性的心去感受神的恩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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