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轉貼:民主政治還是賢能政治?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09:09
來源:財新《中國改革》   作者:蕭功秦、季衛東 等

時間 2011年10月29日-30日
  地點 蘇州新區
  王爍(財新傳媒主編)Joshua Meltzer(布魯金斯學會研究員)
  錢永祥(台灣“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白彤東(復旦大學哲學學院)
  劉擎(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梁治平(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
  蕭功秦(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
  許紀霖(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季衛東(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
  日前,春秋書院邀請北京、上海和台北三地學者聚會蘇州,舉行主題為“中國崛起的文明根柢”首屆春秋學術論壇,探討中國崛起與中國文明的諸多重大理論問題。其中一場關於中國的政治文明究竟走向平等的民主政治,還是選賢唯能的善治,引發了眾學者的熱烈爭論,現將相關發言擇要刊出。
  ——編者
錢永祥(台灣“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民主政治與善治,其實是一個沒有明言的對比。按照一般的理解,考慮民主政治主要有兩個面向。第一個面向追問現代國家的國民權利問題,即民主是不是現代國家公民的基本權利;第二個面向探討採用民主政治作為決策機制,或者説作為政府選舉的一套機制,選舉出來的政府,其政策是否就是最好的政策?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首先是權利問題,為什麼民主政治是規範上應該要做的事情?其次是效益問題,民主政治是否一定能帶來最高的效率和最大的福利?這樣看來,如果“善治”想要挑戰民主的平等要求,構成另一種選項,它必須同時在權利問題上與效益問題上著手,不能只談效益問題。無論如何,民主與善治在概念上的確存在某種對比。針對權利問題與效益問題,自由主義和儒家有不同的答案。

  白彤東(復旦大學哲學學院):
  現今有一説法,説中國的近現代史,在先解決了“挨打”、然後是“挨餓”的問題後,現在要考慮解決一個“挨罵”的問題。
  國外有這樣一種聲音,稱崛起後的中國要做兩件事:一是富強,二是復仇,這一説法甚至也為很多中國人認同。這是個對於世界、對於中國都很危險的資訊。作為一個學哲學的人,我的關心點在於可否從傳統文化中為現代社會(包括中國乃至全球)提供一個更積極的文化資訊,其中包括對民主政治的修正問題。

  首先要説明,我關心的是一個規範性問題。
  所謂規範性,是指我並不是要描述中國如何發展到今天,而是談一個理想社會應當怎樣。我提出的思想不光是為中國設計一個更好的制度,一如傳統的儒家也從未想過僅為中國設計制度,而是放眼天下,去為整個文明世界去勾勒藍圖。回到儒家的基本思想,在先秦儒家經典《孟子》中,有兩個基本思想,一是民本思想,即政府權力的合法性源自為人民服務,這一思想可以説是劃時代的和革命性的。西方社會直到18世紀才完成從君權神授到人民利益為政權合法性之基礎的過渡,而儒家早已有這種思想。原本“天子”的概念是老天將權力賦予統治者,孟子引用《尚書?泰誓》對此重新解釋,認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老天是從“民”的角度去聽、去看。齊宣王問,如果儒家支援忠君,為什麼歌頌湯武?湯武是革命的,有弒君之名。孟子回答道,桀紂徒有王的頭銜,卻未做王的事情,應視為“一夫”。儒家反對殺王,卻不反對殺獨夫民賊。在當代自由民主強勢的情況下,某些為儒家辯護的學者因而指出,儒家實際上很早就産生了民主思想。這裡需要指出的是,民主與民本是有區分的。
  
民主是讓人民做主,而民本是以人民為根本。《孟子》中有“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説法,儒家認為,社會是有大人和小人、勞心者和勞力者之分的,其認為精英在統治上有更大作用,因而強調精英的重要性。儒家推崇“主權在民,治權在賢”,認為賢者在裁奪民意上應當有更大的決策權,其理想政治是民意加精英的混合政治。民意通過某種渠道反映到高層,而高層的賢者具有裁奪民意的權力。民主是民意上達的方式,精英用以把關和決斷上達的民意。  
有很多人會問,為什麼儒家的理想制度仍對現代社會有益?我們可以看到,在自由民主的國家中,有很多人對現有制度不滿,進而加以批判和糾正,但是,這種糾正僅是內部的糾正和調整,沒有真正觸及制度本身。美國哲學家羅爾斯認為,財團在政治選舉中影響太大,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蛻化成了一元一票,他因此主張將財團影響在民主選舉中排除。
  
但是,我認為,民主社會所遇到的問題是根本結構上的問題,不能僅靠內部的修補來解決。為什麼?首先,民主政治依賴現在活著的本國人民的意志,這使得有關未來國人的政策(財政赤字、環境問題)和外國人的政策難以得到合理地制定。其次,哪怕是對自己的事務,本國人民也很難得出良好判斷。關於這一點,讓我們回到最早實現民主制度的國家:古希臘的雅典。雅典的民主制度建立在兩個很重要而現今無法實現的事實基礎上:
       一是雅典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民主制度,這就意味著雅典公民可以擺脫日常勞動全方位參與政治,然而現代社會“全民勞動”的事實意味著人民沒有閒暇去關心和投入政治事務。
  二是雅典是小國,即使在繁榮時期,20萬人口中只有1萬公民,意味著僅有1萬人有參與政治事務的權利。為什麼只有小國才有實現民主的可能?一是大國導致財富易於集中,財富集中後形成的財團利益容易與母國利益産生衝突甚至割裂,一如現今一些跨國公司與母國的關係,並進而為自身利益操縱民意。二是大國政治事務異常複雜,讓人民難以有良好的判斷。
  
另外,超過100萬人口的大國中,一票永遠不會改變選舉結果,並且,一個選民深思熟慮後的投票結果與他人隨性而投的結果等效,因此,有人論述過,一個理性的人是不應該去投票的。支援民主的多數西方理論家也認為,投票之前,選民必須對政治有基本的知情。在全民勞動的大國這一現代社會條件下,人民沒有閒暇,知情的需要無法滿足。因此,在民意獨大的普選制度下,政策易於被短視的人民所操縱,而短視的人民也是易於被愚弄的群體。相信西方民主的人會説:“你可以欺騙人民一次,但你不可以永遠欺騙他們下去。”但事實上人民可以繼續被欺騙,只是不能用同一個謊言而已。
  
比如説如果有人説某位領導人是正直的人,在1萬人的小國中,可以通過多方渠道去打聽。但在大國條件下,他的情況幾乎由傳媒操縱,人民就只能被這個或那個媒體、黨派所忽悠。在西方過度依賴普選的民主制度下,這是無法解決的困境。這種困難正是由現代國家的根本特徵即“全民勞動”和“大國”造成。因此,我們希望能有精英為本國人的真正利益、為將來人和外國人的利益有所考量。
  
同時,我們也不想回到由一小撮精英操控政治的時代,因為這樣又有它明顯的弊病。那麼,也許更理想的一套制度是混合政治:既有民意的表達,亦有精英的決斷。這種政治理解正好跟儒家的理想政治相吻合。既有民意反映的一方面,又要給精英一定的權力。  
那麼,這種混合政治應怎樣操作?儒家其實很強調地方自治(這以儒家對封建的維護為表達),並且,按我們上面的考慮,一個小地方的人會對他們切近的地方事務更為清楚。在地方實行自治的基礎上,在高層次上給予精英更多權力。
  
同時,國家應當為人民的參政議政提供基本的條件,如言論自由、法制保障及教育。現在不少中國人一談學習西方,就説要先學習民主。但是,這樣看來,西方的法治與自由才是更少爭議的,而我們關注的一人一票式的民主政治是問題最大的。在後一點上,儒家在先秦時代理想的混合政治,不僅針對當時的問題的解決,對現代問題仍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無可否認,其中也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處理。我舉兩個最大的問題來説,一是有人質疑美國的民主政治亦是精英政治,美國的政客亦是精英。首先,我承認美國的民主政治是一種精英政治,美國國會議員中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和百萬富翁的比例遠遠高於人民中的這類人的比例。但是,美國的意識形態乃訴諸人民平等的政治決策權力,這就決定美國的精英政治必須是最不違反人民情感的精英政治。第二種質疑的聲音是中國現在民主都極不完善,何談民主修正?社會的意識形態固定後,再轉化就困難了。儘管我的論證也適用於美國,但是我不認為我的想法在美國有實現的可能,因為美國民粹思想已根深蒂固,難以轉變,但是,中國還有不確定性,或者説還來得及形成一種正確的意識形態。如果現在不談,等生米煮成了熟飯就來不及了。用一句話總結一下,我認為,我們的政治改革,應該是自由、法治先走,混合政治緩行。
劉擎(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在某種意義上,我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但是,需要説明的是,我對於當今復興儒家優秀傳統的努力感到非常欽佩,不僅樂觀其成,而且心嚮往之,這是我的基本態度。我們需要探討的是,怎樣使儒家優秀的遺産在現代社會中發生作用?或者説我們怎樣推進“創造性再轉化”?就政治而言,儒家傳統與現代民主有一致的地方,比如説注重地方自治,注重民眾利益等等,而“民本”與“民主”似乎也有相互相容之處。關鍵的區別在於,“以民為本”常常在實踐中表現為“為民做主”,而民主思想在原則上是“人民做主”。如何解決兩者之間的緊張才是問題所在。白彤東剛才表述的一些有説服力、有吸引力的想法。簡單來説,他認為“為民做主”實際上比“讓人民做主”對人民更有利。因為老百姓未必了解自己真實的、長遠的和整體的利益,而且也不一定能很好地表達、匯集和落實自己的利益。那麼,讓賢能之士來替我們大家判斷、謀劃和決策,可能會做得更好,又何樂而不為呢?  
這種想法有一定道理,卻忽視了民主的一層重要含義。民主不只是工具性的制度安排,在其制度背後有一套理念,包含著某種“內在價值”。現代政治要具有正當性或合法性,必須以人民的意志為根本基礎。170多年前,有一個法國貴族托克維爾,他實際上並不喜歡民主,但他看到了,以平等主義原則為規範的民主政治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因此,“人民做主”是現代人的根本訴求。在滿足這種訴求的意義上民主具有內在價值,不能只從治理效果的工具論意義上考慮其優劣。
  
為什麼民主有“內在價值”?這和現代人的自我理解有關。比如,現代人不太能接受家長制的政體,為什麼?並不是因為家長制必定是壞的。實際上,在效益論或工具論的意義上説,家長制在恰當的條件下有可能是好制度。我們都知道,家長比孩子更知道孩子的真正利益所在,為孩子做主實際上是“以孩子為本”的表現。雖然如此,我們還是不能接受家長制,因為現代人已經把自己和別人視為平等的自由人,這是根深蒂固的現代人的自我理解。這不只是西方人的觀念(古代西方也不是如此),也已經根植于現代中國人的意識之中,這是在歷史中建構的非常強的現代觀念。
  
人民主權是解決現代政治合法性的根本辦法。民主制度有多重維度,投票選舉不是民主的全部,但仍然具有重要意義。有些政治學家將投票選舉理解為單純的“選主”,這是簡單膚淺的看法,完全忽視了選舉作為“人民在場”的象徵意義。選舉是政治象徵儀式,具有重大的符號意義。正如韋伯所言,人是懸挂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政治生活需要滿足人作為“政治動物”的意義。如果不理解選舉投票的政治象徵意義,而只是從工具角度去討論投票是不是能選出最好的管理者,那就陷入了對政治膚淺的技術化理解。
  
的確,民主選舉的結果常常不盡人意,這是民主在工具性價值方面的缺失,需要各種可能的改進。實際上,幾乎所有民主理論家都意識到這個問題,也提出了各種改良的路徑(包括公民教育、審議民主以及制度設計中混合政體)。但是,更重要的是,民主作為政治正當性的基礎,作為現代人根本的政治理解,這是難以動搖的。“為民做主”能夠改變“人民做主”的大趨勢嗎?托克維爾認為完全不可能。中國和西方的傳統不同,那麼,現代中國人是否就接受“為民做主”而不需要“人民做主”呢?我很懷疑。一個至關重要的轉變是:現代中國人也已經將自己理解為平等的自由人。這不是簡單的“西方影響”,而是來自我們自身的另一個傳統——中國革命的傳統。這是從辛亥革命到社會主義革命留給我們的歷史遺産,不可能就被輕易抹去。總之,即使在工具意義上民主有時不如賢能政治更為“善治”,我們也不得不接受民主的基本框架,更何況還存在讓民主變得更為“善治”的許多改良方案,其中也完全可以吸收儒家的政治智慧。
  
另一方面,現存的自由民主政體具有許多弊端,還不只是工具論意義上的。民主制度遭到許多不同的批評。有人指責它實際上不夠民主,過於精英主義,尤其是經濟生活沒有得到民主的安排。有人則相反,認為當下的民主政治過於民粹主義,被“庸眾”所綁架。這兩種問題可能都存在。儒家論述可能提供一種新的政治想像,超越自由民主政體的局限,這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我還不清楚這種超越的訴求到底具有什麼樣的潛力,到底如何落實。針對現存民主實踐的弊端,當代民主理論也有大量的研究討論,包括對公民政治、審議民主的討論。政治儒學是否要介入這些討論?還是完全另辟蹊徑?
  
具體説來,選賢唯能的善治首先面對的一個問題是:究竟什麼是賢能的標準?原則上是德才兼備、“又紅又專”。但是,對於德和才的標準是有爭議的。比如,在有些人看來,一個政治家果斷勇敢,為了偉大的目標不惜付出許多人的利益甚至生命,是雄才大略,是政治美德;但在另一些人看來,一個關懷普通人的生活,具有悲天憫人情懷的政治家算是具有美德。那麼,哪一種政治家最有賢能?誰來決定賢能的標準?在一個多元化的現代社會中,賢能標準本身可能依然要通過民主的商議才能決定。其次,所謂“賢能政治”是否可欲和可行?比如彤東提到,可以設置一個考試製度,不及格的人不能參與選舉投票,聽上去有合理性,但是,這與我們對公共生活集體自決的觀唸有嚴重衝突,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現代政治不可能回避民主,那麼,我們的選擇就不是要不要民主,而是要什麼樣的民主,好的民主還是壞的民主。政治儒家反對民主嗎?不一定。
  
白彤東的説法似乎在兩種觀點之間搖擺。他有時認為儒家的賢能政治接受民主的基本框架,只是對現存的民主模式做些修補和改良;有時似乎更為激進,主張進行根本性的改造。這兩種説法使他可以進退自如,也可能陷入進退兩難。修補和改良的觀點爭議不大,但儒家對現代政治就缺乏原創性的貢獻。根本改造的觀點很有衝擊力,卻會遭遇很多困難。結果,儒家的政治主張,在與現代民主一致的時候可能不那麼具有挑戰性,也就不那麼重要了;而真正重要的主張可能是不可接受的,或者不可行的。
 梁治平(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
  不久前看到《華爾街日報》的一篇評論,講基辛格的新著《論中國》對印度的啟示。基辛格在解釋中國的相對成功時指出,在過去幾百年裏,中國遇到各種各樣的挑戰,幸運的是,在關鍵時刻,總會有一些具有歷史責任感、遵奉中國文化、維護整個國家利益的人物挺身而出,有時甚至以犧牲自己的方式,幫助中國渡過危機。他提到的這樣的人物包括周恩來、鄧小平。大概還有像李鴻章這樣的人。在他看來,同樣的情況在印度歷史上沒有出現。我覺得他的觀察很有意思。從這個角度看中國歷史發展,我們可能會對精英主義有另一種理解。實際上,中國歷史上這樣一個群體的産生和他們發揮作用的方式,與中國文化裏面的精英主義傳統有直接關係。問題是,在一個民主成為支配性意識形態的時代,人們很容易忽略或者直接否定這類觀察和解釋。
  
另一個問題是家長主義。顯然,劉擎教授的發言很雄辯,他對家長主義的批評也不乏道理。不過,對這個問題也可以做一些更細緻的分析。比如,很多社會有所謂道德立法,而這可以被看成是一個家長主義問題。上世紀50年代,英國社會就是否應該廢除處罰同性戀的立法有一場激烈的論辯。有意思的是,當時主張廢除舊法的H。L。A哈特,他堅決捍衛個人自由,同時也承認,在複雜的現代社會,家長主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在這裡,重要的問題可能是如何去劃定所謂合理的家長主義的範圍和界線。要解決這類問題,除了原則,還需要考慮具體的語境,比如要問:什麼樣的社會,什麼樣的階段,什麼樣的基礎,以及在這基礎上建立什麼樣的制度。這些考量也許和通行的自由主義理論有差距,卻有其合理性。由此又回到一個更大的問題,比如剛才所講的自由、平等一類觀念。很多學者認為,這些理念對中國人來説已經根深蒂固,我們現在不能再用精英主義的、家長主義的方式來治理社會。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但也不是沒有問題。的確,今天在中國,自由、民主一類概念、觀念相當普及,但是,在指出這一點時,我們也需要問一下,中國人(姑且這樣籠統地講)講的自由、民主,其含義和歐美國家公民(也姑且這麼説)中流行的自由、民主的含義是一樣的嗎?或者,它們之間相同的是什麼,不同的又是什麼?在選擇和設計一種制度的時候,我們可能需要探討這些問題,否則,制度與社會的脫節就無法避免。這並不是説,中國的問題只能關起門來解決。大家可能都注意到,有學者在講中國的民主問題時,強調“負責”的觀念,而輕視“問責”,認為那是西方民主的形式,不是根本。問題是,如果沒有“問責”機制,而應當“負責”的人又不負責任,我們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最後一個問題涉及儒家需要(或可能)解決的問題。我的理解,白彤東教授講的是混合製,而混合製不是不接受西方的思想,而是希望通過混合製能夠彌補一些西方觀念和實踐中的不足。最近看到一則評論,講到歐洲的債務危機處理方式。評論人認為,跟美國國會的表現不同,歐洲的議會在討論和處理債務危機問題時更少受普通民眾的挾持,儘管是在民主的架構裏面,但是,他們更能脫離民眾的壓力來解決問題。這和前面談到的精英主義問題也有關係,同時也為我們理解和思考某種混合製提供了一些啟示。
蕭功秦(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
  
依我看來,剛才白彤東教授和劉擎教授所談的“賢人政治”問題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真問題。未來某一個時候,多則二十年,少則十年,中國將無可回避地面對他們所提到的民主選舉中的一個深刻矛盾。白彤東教授雖然沒有提到民主政治中的民粹主義這一點,但他實際上的出發點是,對民主中的民粹主義現象有所擔憂的。
  
在當今世界潮流中,選舉民主程式很難避免民粹主義的膨脹。在一人一票的情況下,在人人平等的道德話語取得主導地位的情況下,多數人決定一切,廣場民主,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很難避免民粹主義對國家政治命運的影響。在現代西方國家,當今最大的困境實際上就是福利主義與民粹主義這兩個東西結合到了一起,我把它稱之為“福利——民粹主義”困境。更具體地説,西方普羅大眾實際上已經得到高福利的好處,然而,福利主義的大鍋飯造成整個社會競爭力的削弱,只有改變這種福利主義,才能輕裝上陣,讓社會重新煥發活力,然而,在一人一票的選舉民主程式下,普羅百姓已經成為大票倉。  
西方國家的選舉民主就面臨這樣一個兩難局面:政治家若要改革這個體制的話,就很難得到讓其當選的足夠選票,反過來,若想得到選票,就肯定不能搞改變這個機制的改革。任何政治家都不敢得罪已經在福利主義中成為既得利益者的大眾。目前為止,我們還看不到西方脫離這種困境的前景。  
後發展國家的民主體制同樣也面臨著民粹主義的困擾。通過廣場效應,對選民的廉價承諾而獲取選票的例子舉不勝舉,拉美國家的政治家中盛行這樣的話:“給我一個陽臺,我就會成為總統。”
  
在某種意義上,只要推行選舉政治,平等主義的意識決定了多數人的選票可以決定一切,這也提前預警我們一定要防範民粹主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白彤東教授提出賢能政治的問題,試圖從儒家的賢人政治當中,尋找某些智慧資源與對現代人的啟迪,用賢能政治彌補民主政治的不足,也可以説用心良苦。
  
然而,在我看來,在中國根本無法實現儒家意義上的賢人政治。因為孔子的時代是貴族社會,賢人出生於貴族之中,一方面,百姓對賢人有敬畏感、神秘感;另一方面,賢人精英也有潔身自好的榮譽感,自願為社會公共利益承擔責任。
  
而21世紀是世俗化的時代,是沒有貴族的時代,要從古代倫理社會的價值為基礎的儒家賢人政治中尋找可能的賢人政治的方案,是不可能的。
  
劉擎教授作為白彤東教授的反詰方,談這些問題時充滿了激情。他講了一個十分簡單的道理,民粹主義雖然很壞,但我們無法避免,即使它有問題,這也是必須接受的。更具體地説,只要平等的價值成為我們的最高價值,並以此來主導民主政治,民粹主義就是不可避免的,他認為,我們必須要承認這個基本事實。
  
然而,從雙方的爭辯來看,我更同情白彤東教授,理由並不是我認為中國可以實現儒家的賢人政治。而是依我淺見,中國的未來存在兩種可能性,一種是好的可能性,那就是重建與發展公民社會,通過公民社會的充分發展,來避免民粹主義惡性膨脹,另一種是壞的可能性,那就是在長期拒絕選舉的條件下,突然來一個爆炸性的民主政治,一旦中國突然進入民主選舉體制,將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超級的民粹主義現象,若民間長期以來被壓抑的政治參與慾望,一旦有了民主參與的途徑,就如同幹柴被火點燃,一發不可收拾,任何想阻擋這種民粹主義潮流的人無異於抽刀斷水徒勞無功,這種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由此引發的政治參與爆炸狀態,其激烈度程度將在全世界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我們要考慮到這種民主後果的嚴重性。
 
 再來談談新權威主義,依我淺見,一個好的新權威主義政治,除了維持社會生活的政治穩定,發展經濟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責任,那就是用開明權威這一隻“看得見的手”,有計劃、有步驟地
  
通過“放權搞活”的可控制的方式,來逐漸向有序的民主政治“軟著陸”。新權威主義的合理邏輯是,通過漸進的方式從新權威主義,變為後權威主義,再從後權威主義,進入前民主政治,然後向民主政治發展。作為“軟著陸”多級的跳板,可能會産生更好的效果。至少可以避免民粹主義的突然的惡性膨脹。假設一下,一旦突然爆炸的民粹政治家來治理國家,恐怕在座諸位都會擔心。那時會有人跳上講臺説,我們要財産平均分配,有人會突然提議要“解放台灣”,要“武力奪回南海的島嶼”等等,在一個由憤青佔多數的選民結構中,我想此類政客的選票會很多的。台灣有句名言,“十個不識字的老太婆可以決定九個博士的命運”,也正是這個意思。
  
真正解決問題的途徑,就在於在開明的威權政治時代,就要不失時機地發展公民文化,發展公民社會,需要發展混合性的政治,即部分民主選舉與精英威權制混合的政體。一方面,在某種層面上,在某些範圍內,有民主選舉存在,另一方面執政黨內的精英政治也有存在的合理性。我們相信執政黨中有真正有責任感,參與了世界潮流的、有新時代價值理念的人,應該擔起責任。正如我前面所説,中國重新回到貴族政治是不可能的,但現代社會中的有經驗的、有責任的企業家、知識精英、官員當中,是否可以通過某些合理方式,來承擔賢人的責任,起到制衡民粹傾向的作用。當然,中國的民主健康發展的根本途徑與當務之急,還是要重建公民政治,這是避免民粹政治的關鍵所在。
錢永祥(台灣“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台灣民主的缺點和優點,大陸朋友們看得很清楚,我並無必要再做説明和辯解。但是,我可以提供另外一種觀點。從剛剛的討論聽起來,民粹政治與賢人政治好像是涇渭分明、截然不同的選擇。不過,台灣的民主化過程包括了一個社會的集體學習過程,其中有民粹的成分,但民粹的經驗有助於學習如何進行公共生活,從而提升了人民的政治能力,多少降低了賢人政治的必要。台灣從1980年起展開民主運動,1986年民進黨成立,1987年蔣經國去世,此後,台灣經過了一段比較混亂的時期,立法院打架、街頭警民衝突的例子舉不勝舉。一直到陳水扁當上總統,民主的形貌才大體具備。但是,他用可恥的方式侮辱他自己,也侮辱了台灣的選民。整個歷程眾所週知。但是,在這30多年的歷程內,台灣的社會在集體學習的陣痛中學到了很多重要的東西。學到如何對待與自己政治意見不同的人;學到如何建立規則,以資解決政治爭議;學到如果我對政府、社會不滿,如何將抱怨表達出來爭取救濟;學到了人在這個社會中無論權勢大小、生活貧富、能力上存在多少差別,作為公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這些東西,都是台灣這場民主學習過程中的成果。我從來不美化台灣民主,甚至於我總是抱著批評的態度;我認為台灣這個學習過程還在繼續,還有很多課要補。大陸朋友的批評,也有助於台灣人補課。至於在中國大陸,落實民主似乎是大家的共同願望。與其擔心剛才蕭功秦教授所言爆炸的民主政治,其實也可以從社會學習的角度來想像大陸的民主進程。民主需要學習。如果不趕快學習民主,爆炸的破壞力量只會越來越大,負面意義下的民粹力量就會破壞民主的機會。如果台灣的民主經驗有參考意義,那主要不在於政黨替換、權力分配的問題。它更是一個社會學會如何包容分歧與衝突、如何化解積怨與敵意、如何與陌生人相處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才能造就合格的公民,打破民粹政治與賢人政治的二分法。
許紀霖(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儒家的精英政治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替代方案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儒家的精英政治不足以彌補以代議制為核心的民主政治之不足。在代議制度之中,由選民選出的議員所代表的只是自己選民的利益,選民利益是合理的私人利益,但它有一個缺陷,通常只考慮短暫的或者局部的利益,而缺乏對政治共同體公共利益的整體考量。那麼,通過私人利益的交易和談判,是否可以像市場那樣有一隻“看不見的手”調節,最終整合成公共利益呢?盧梭指出,私意之和只能産生眾意,眾意有可能與公意重合,卻不一定必然是公意。公意的産生另有途徑。議會只是私人利益交易、達成妥協的空間,僅僅有議會是不夠的,不足以産生現代政治的合法性,於是,哈貝馬斯設想由公共領域來彌補議會之不足。在公共領域之中,與議會不同的是,個人不再從個人利益出發,而是轉變為公眾,從他所理解的公共利益來相互討論和論辯。雖然這種理解同樣具有各自的價值和利益,但因為有達成公共利益的共同關懷,最終有可能通過商議民主形成所謂公共利益的共識。這就是説,在議會裏面,為一己之私辯護是合理的,但是,在公共領域裏面,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這與儒家的精英政治比較相似。因為在儒家看來,精英之所以是精英,不是其具有特權,擁有一己之私的特殊性,而是擔任公共事務責任的社會精英,要超越個人之私,從公的立場提出問題、商議國是。
  
那麼,在進行政治制度的頂層設計的時候,除了通過代議制保證社會各種私人利益合理、合法地進入政治過程的同時,是否可以採納儒家的政治智慧,讓各界精英也有相應的制度設置,讓他們不是代表私,而是各自所理解的公共利益來參與決策,平衡民選議會之不足?其實,美國的聯邦終身大法官就是一種精英制,讓他們從憲法所代表的國家整體利益來平衡國會和行政。而英國的上院,更是繼承了貴族制的古老傳統,由非選舉出身的各界精英來平衡民選的下院。
  
誠如亞裏斯多德所發現的,最好的政體並非民主制、也非貴族制,更非寡頭制或獨裁製,而是混合的共和制。民主與精英之間、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需要一個制度性平衡。儒家在民主政治領域是先天的短板,但是,在通過精英實現公共利益方面卻有歷史傳統與獨特智慧,如何將儒家的精英政治鑲嵌在現代民主政治架構之中,是制度創新的一大課題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