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本:《神學的科學》,托倫斯著,阮煒譯,香港:道風書社,1997,456頁。
原著:Theological Science, Thomas F. Torra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reprint, Edinburgh: T & T Clark, 1996.
李望遠 2004年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訪問學人
英國劍橋大學神學系研究生
托倫斯(T. F. Torrance)被譽為「二十世紀最顯赫的英國學術神學家」2,一九七八年獲頒「鄧普敦基金會宗教進步獎」3,對基督教神學與自然科學的跨學科研究作出了重大貢獻。《神學的科學》探討神學知識(廣義的science)的本質及認識論課題或「神學的哲學」與科學(狹義的science,指自然科學)知識本質的關係,是托倫斯在這領域的重要貢獻。本書源自托氏在美國三所神學院的Hewett講座講義。
泰勒(A. E. Taylor)認為,「權威……並不在於個人主義或職位,而是在於全然既定和超主體的事實,並因這是既定的事實而的的確確具有絕對的權威」。4這觀念一直深刻地影響著托氏發展其神學的科學概念。事實上,本書的核心論點即是環繞著這觀念。托氏辯稱,真正客觀的科學知識,不管是神學或自然科學,都是以該學科的對象或內容為依據,並受其支配(特別是在研究方法上),以配合研究對象或內容的本質。因此,自然科學和作為科學的神學是後驗的學科,研究這些學科的可能性不能抽離其實在內容。簡言之,研究方法應取決於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