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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歲

最早將太歲視為神明的記載見於東漢王充《論衡‧譋時篇》:「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自此之後,「太歲」就一直是潛伏在民間的凶神,通常並不祭祀,但又有若干與之相關的傳說,內容都是某人冒犯太歲而遭受到災難。
中國春秋戰國時採用「歲星紀年法」,就是用木星在天上的位置來表示年度,由於木星繞行太陽一周天約略為12年(由於行星有順逆伏留的現象,故以「約略」表示。這也是「歲星超辰」的主因)。

《續文獻通考·郊社考卷一百九》:「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一周天,若步然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所謂太歲十二神也。」古人將周天分成十二段,每段對應一個地支。而木星每十二年繞太陽一周,大致上就是每歲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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