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伊曼努爾·康德

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啟蒙運動時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


康德哲學理論的基本是——認為,將經驗轉化為知識的理性(即「範疇」)是人與生俱來的,沒有先天的範疇我們就無法理解世界。他的這個理論結合了英國經驗主義與大陸的理性主義。康德的倫理學理論也十分有影響,此外他還曾針對太陽系的形成提出第一個現代的理論解釋,即康德-拉普拉斯假設(Kant-Laplace hypothesis)。



而康德則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兩者的觀點。康德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透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經驗對知識的產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經驗轉換為知識,就需要理性(康德與亞里士多德一樣,將這種理性稱為「範疇」),而理性則是天賦的。人類通過範疇的框架來獲得外界的經驗,沒有範疇就無法感知世界。因此範疇與經驗一樣,是獲得知識的必要條件。但人類的範疇中也有一些可以改變人類對世界的觀念的因素,他意識到,事物本身與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位於現俄羅斯加裡寧格勒的康德墓碑而時間和空間在康德看來是兩個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指出,沒有人可以相象一個存在於沒有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的物體,因此他強調沒有時間與空間,經驗就是不可能的,這兩者先於一切經驗。



此外康德也認為經驗必需來自於心靈以外。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圍的世界,但永遠無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為知識的產生需要時間、空間與範疇三個要件。



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謨的觀點。休謨認為因果律並不存在,人類只是由於習慣才認為兩個現象之間有關聯。也就是說,我們只能感知白球與黑球的運動,但卻無法感知白球導致黑球移動的肇因。正是因為我們無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謨認為我們無法證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認為因果律是人類理性的結果,康德贊同休謨認為因果律不來自於經驗,但他相信可以證明自然法則,因為自然法則就是人類認知的法則。因果律其實就是人類理性的表現。



倫理學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說法,而是認為意志為自己立法,人類辨別是非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從後天獲得。這套自然法則是無上命令,適用於所有情況,是普遍性的道德準則。康德認為真正的道德行為是純粹基於義務而做的行為,而為實現某一個個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認為是道德的行為。因此康德認為,一個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並不取決於行為的後果,而是採取該行為的動機。康德還認為,只有當我們遵守道德法則時,我們才是自由的,因為我們遵守的是我們自己制定的道德準則,而如果只是因為自己想做而做,則沒有自由可言,因為你就成為各種事物的奴隸。 其學說用其自己的說法廼是主要回答四個問題:1、我能認識什麼?2、我應該想什麼?3、我希望什麼?4、人是什麼?



生平

1724年4月22日康德出生於東普魯士首府哥尼斯堡城(Königsberg,今天的俄羅斯加裡寧格勒)的一個馬鞍匠家庭,家人都是虔誠的新教徒;1740年進入哥尼斯堡大學攻讀哲學,1745年畢業;從1746年起康德去一個鄉間貴族家庭擔任家庭教師四年;1755年康德重返哥尼斯堡大學,完成大學學業,取得編外講師資格,任講師15年;1770年康德被任命為邏輯和形而上學教授;1786年升任哥尼斯堡大學校長;1797年辭去大學教職;1804年2月12日病逝。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學任教期間先後當選為柏林科學院、彼得堡科學院、科恩科學院和義大利托斯卡那科學院院士。康德終生沒有離開過哥尼斯堡。



康德的生活十分有規律,以至當地的居民在他每天下午3點半散步經過時來對錶。或許正是因為這種有規律的生活方式,康德很少受到疾病的折磨。不過康德是一個非常好交際的人,十分健談,經常邀請客人與他共進晚餐。



康德的一生可以以1770年為標誌分為前期和後期兩個階段,前期主要研究自然科學,後期則主要研究哲學。前期的主要成果有1755年發表的《自然通史和天體論》,其中提出了太陽系起源的星雲假說。在後期從1781年開始的9年裡,康德出版了一系列涉及領域廣闊、有獨創性的偉大著作,給當時的哲學思想帶來了一場革命,它們包括《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實踐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斷力批判》(1790年)。「三大批判」的出版標志著康德哲學體系的完成。三大批判分別探討叻認識論、倫理學以及美學。雖然從時間上排列應該是《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實踐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斷力批判》(1790年),但從其理論體繫上則應以《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判斷力批判》(1790年)和《實踐理性批判》(1788年)。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