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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皿下的燈

器皿下的燈
(可4·21—25)
16 「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檯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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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說話是亮光,祂的話語掩藏和隱瞞了很多神國的奧秘,但這些最終也會顯出來被人知道的.
所以我們應當小必思考耶穌的話語.
因為凡有小心地聽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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