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杜絕黃牛炒飛的方法

假如演唱會最前排的高價座位是最受黃牛黨炒賣的,
假如這些最前排的座位是賣$800
建議這些前排座位改為網上拍賣的方式賣位.
先以最低價開始作$100拍賣.
因真正的歌迷會在拍賣網裡出他們能承受得起的價錢.
假如黃牛黨用最高價買到了拍賣會的飛,一定沒有人再會向黃牛黨以更高價錢買黃牛飛.
拍賣期可以用數天的時間,這樣子不用爭排隊黨了.
政府擬出招規管紅館「炒黃牛」 倡實名制 減內部認購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到近年「黃牛飛」問題越趨嚴重,雖然只有部份受歡迎節目才出現問題,但為回應社會訴求,考慮以多種法例上和行政上措施打擊「炒黃牛」活動,當中包括建議減少內部認購比率、以實名制購票,以及將紅館、伊館等熱門的政府場地,納入《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如日後炒賣紅館門票,將會觸犯法律。
(過去報道:防炒賣法例不包紅館門票)
政府提交的文件中提到,於2017-18年度
在紅館和和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大型收費娛樂節目(包括流行音樂會、棟篤笑節目和音樂劇)分別有29個(共111場演出)和12個(共22場演出),分別佔紅館及伊館全年所有活動約69%和10%。政府認為雖然只有極受歡迎的節目才會有門票供不應求的情況,如近三年在紅館舉行及經城市售票網發售門票的娛樂節目共有68個,當中只有13個節目於公開發售首天售罄門票,但為回應社會對「炒黃牛」的訴求,當局正研究透過立法及採取行政措施以打擊黃牛活動。
將紅館、伊館等康文署場地納入《條例》規管
由於現時在領有牌照的公眾娛樂場所演出的節目,《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1)(b)條不容許任何人以高於門票本身的價值售賣門票。但現時康文署轄下場地根據《公眾娛樂場所(豁免)令》(第172D章)無須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因此有關售賣門票規定不適用於該些場地。政府計劃與律政司及其他執法部門考慮是否可修訂《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涵蓋包括紅館和伊館在內的康文署場地,以有效打擊相關場地的「炒黃牛」活動。

「實名制」
文件中亦提到,其中一個可有效打擊門票炒賣的方法,是要求所有租用康文署場地及使用城市售票網的娛樂節目主辦機構,必須於出售門票時登記購票者資料,甚至於票上記有購票者資料以供入場時核對觀眾身分是否與購票時提供的身分相符,即所謂「實名制」。但由於涉及私隱、以及實際執行上的困難,如入場前所需檢查程序的時間、人手安排和主辦機構的成本等,康文署會繼續與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共同研究及合作,研究既能方便觀眾進場同時亦能保障私隱的科技解決方案。
調整公開門票供應

「黃牛飛」反映供求情況,文件認為如能增加門票供應,應會有助減少門票轉售圖利的機會,社會上有意見認為可透過增加公開發售門票的數目,故當局亦認為增加門票供應是減少門票炒賣問題的有效方法。自2001年起將紅館和伊館的相關比例增至不超過80%,而現時首日內銷門票的平均比例仍然低於80%的上限,在衡量不同理據後,文件認為紅館和伊館的內銷門票比例的上限有下調的空間。考慮到演出業界的關注,政府認為不宜立即大幅度降低內銷門票比例,而應逐步下調有關比例。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