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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機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提到「時差」,即兩個事件的時間間隔,會取決於觀察者如何運動。如果你的移動速度很快,你的時鐘相對於靜止的人來說轉動較慢,如果你的速度能夠接近光速,你的時鐘轉動速度將非常慢,可以前往未來。

理解的是,地球上有A,B二人,假設A用光速來回地球一星期,回到地球後,一直留在地球的B,時間已經飛走了10年時間,那是說A到達了B的未來, 相信這個很多人會知道。 比較少人提出的想法是,這樣的結果是否能同時指出,B也回到了A的過去,B到達了十年前A的時間。這個想法是不是也合乎相對論呢?

「回到過去」這事的邏輯謬誤,即所謂的「袓父悖論(Grandfather paradox)」或「存在悖論(Existence paradox)」。意思是說,如果你回到過去殺了你老爸,就沒有現在的你,而沒有現在的你,如何回到過去殺你老爸?

可以設想,A是你爸,B就是你。你在地球過了10年,而你爸光速旅行一星期回來後,你就能回到10年前的父親身邊,但不能回到A光速離開地球前的那些時間。我想這才是真正的時光機「回到過去」的意義。

A到達了B的未來,所以時間相對來說,B也回到了A的過去才是,對嗎?
因此有關「袓父悖論」的問題,就能得出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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