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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供款

如果推行每月工資收入百分之二的醫療供款。
強制醫療供款可行嗎?  2007-06-11

胡志偉 牧師

 面對本港醫療融資問題逼切,智經研究中心發表之《香港未來醫療發展及融資》報告,建議政府設立類似強積金模式的個人醫療儲蓄戶口,以應付日後的醫療開支。就醫療融資的討論,基本上存有四種不同的立場:

 第一種立場,也是本港現今實行的以稅收為本的融資安排,即政府承擔大部分醫療,而所有醫療開支,主要來自政府稅收。此政策使普羅大眾受惠,只要付出低廉費用就可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但隨著人口不斷增長及老化,再加上醫療科技設施改善,形成醫療開支大增,醫療融資問題就不能只倚賴政府來解決。

 第二種立場則倡導社會醫療保險計劃,換言之,整體醫療開支中,資金主要來自僱員、自僱人士、僱主及政府的強制性供款。此計劃之好處是「錢跟人走」,但有人認為此強制性供款醫療保險計劃,只會使保險業及其從業員受惠,保金不斷提高,而市民得回來的醫療服務卻有甚大差距。

 第三種立場基本與第二種立場類似,不同的是前者強制性供款,而後者豐儉由人,個人有自主權選擇不同類型的醫療服務。整體醫療開支中,資金主要來自僱主或個人,毋須成立中介機構,直接向保險公司繳交保費便可;政府在此就不需要有額外的行政管理。

 最後一種立場是現今智經研究中心倡導的醫療儲蓄計劃,即醫療開支的經費主要來自個人的定期供款,該筆存款只限用於醫療用途。建議的個人供款,本港在職居民要每月供款其薪金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而月薪五千元以下人士可獲豁免;最低每月供款額五十元,最高每月供款額一千元。

 筆者看此醫療儲蓄計劃,中產及基層皆會反對;中產人士或家庭傾向第三種立場,個人醫療保險。目前的建議,除非供款者大病,否則該筆款項不可在六十五歲前使用;此項做法不如醫療保險那麼靈活及有彈性,對中產人士吸引力大減。

 較為務實的做法,筆者認為是個人與社會醫療保險的混合體,即「醫療券制」,由個人、僱主及政府三方供款,而個人供款的醫療保費可享有政府提供扣稅優惠。醫療保險,更可以家庭為單位,健康成員可把其供款保單轉讓予家人;或部分可用作退休儲蓄計劃。只有綜合供款而有彈性的醫療融資方案,方能提供誘因,使更多市民不再倚賴公營醫療服務。政府既保證基層市民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現今要爭取的自是中產人士;然而欠缺吸引力的強制醫療儲蓄計劃,並不能使此群市民支持一項類似「強積金」(不能解決退休後生計)的方案。與其放錢在「醫療儲蓄戶口」而不能隨意動用,何不放在個人荷包之內?(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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