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神是全知、全能、全善,人類或者很難地去理解,或許用這個比喻不知道會否合適?
人如果要做到全知、全能、全善,就只能發生在創作的電影中:
人們可要把任何事物劇情,包括科幻的、超自然的、寫實的等等,也都發生在電影裡,在電影裡,創造電影的人便是全能。
而拍攝電影的人,當然會知道電影的劇情發展,所以創造電影的人便是全知。
在電影裡一切的生、老、病、死,苦難等等,也只是虛幻的,電影裡死了的角色,也能在另一套電影裡繼續活著,當明白了苦難只是虛幻,人不會永遠擔當奸角,也不會永遠擔當受苦的角色,就可知道創造電影的人便是全善。
電影裡的角色,因為維度不同,永遠找不到觀賞電影的人。
重點是投入電影裡的角色,不會知道真正的主,便是創造電影的人。
而宗教,便是讓我們明白道,人生只不過是在拍一場電影,創造我們人生的便是那位全知、全能、全善的神。
或許當生命的完結,我們便能跳出電影維度,成為另一名觀眾,或是繼續在另一套電影成為主角?
約14:6
耶穌回答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
我想耶穌便是從觀看電影的維度(天國)那裡,降生在電影維度(地球)裡。祂努力教導我們天國的褔音,只有借著耶穌的幫助,我們才能跳出電影的維度,進入更高維度的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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