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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加稅?

12月 7日 星期三 07:50 更新

【iMoney智富雜誌—荷馬學人集】前兩天和黃元山閒談,「吹水」話題扯到上星期立法會(新聞 - 網站 - 圖片)會議上,有議員質詢政府對貧富懸殊和香港稅基狹窄這兩個問題,究竟有何對策。上次荷馬學人在此欄已討論過貧富懸殊問題,關於稅基狹窄我只是耳有所聞,卻從未認真看過實際數字。好奇心驅使下,我上網找來香港政府庫務局和統計處的年報一讀究竟。


香港稅基窄有潛在危機

細閱之下,我很是驚訝。香港稅種向來以精簡出名,事實原來真是非常精簡:2010-11年稅務局(新聞 - 網站 - 圖片)整體收到的稅款是2,090億元,其中僅3項就佔了87%,這包括薪俸稅(422億元),法團利得稅(882億元)及印花稅(510億元)。再細看有薪人士納稅的分布,年薪過100萬的幸運兒約8.4萬人,僅佔納稅人口的5.9%,但他們的稅款卻佔整體的62%。如果把分界線推低至年薪50萬元,這一群佔人口19.5%的高薪族就佔總稅項的87%了!

不錯,發達國家多有這種20/80的法則,即20%的人負擔80%的稅收,但香港的稅收來源確實是太單薄了一點。一旦經濟逆轉變差(很可能在未來幾年降臨),這3項主要稅項則不能倖免受到拖累,甚或令香港財政上出現赤字。難怪香港政府早在2006已提出擴大稅基、徵收銷售稅(新聞 - 網站 - 圖片)這議題,只是後來因各方反對而擱置。

我胡思亂想,不禁有天馬行空的想法去解決推行銷售稅這難題。但從一個普通人的立場出發,我當然不喜歡任何形式的稅項,始終有著賺來的金錢沒了一截的感覺,加上納稅有如向政府購買服務,如道路建設、醫療設施以及教育等,若這些服務設施品質不佳,但又強迫大眾市民納重稅,大家當然不爽。再者,經濟入門101的課,教的不就是加稅會抑壓經濟活動嗎?可參考的先例包括前幾年香港取消紅酒入口稅,短時間內香港已成為亞洲紅酒生意的集中地。

但是,宏觀角度出發,我們不能不考慮到香港一旦跟隨外圍經濟轉差,最後因稅基狹窄導致入不敷支的話,社會基本服務如教育、福利政策等,將大受影響。所以開徵銷售稅加闊收入來源,未雨綢繆未嘗不是好事。於是,推行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開徵稅項會否帶給市民財政壓力,從而影響消費意慾。

推銷售稅的技巧與時機

銷售稅的好處是層面廣,更是人人平等,相對其他稅項較為穩定。但是要大眾市民及政客容易接納,又不影響消費意慾,銷售稅必先設於低點,低到任何人均不會感受到財政壓力,例如定為0.2%。那麼1萬元的消費只需繳納20元,影響算是微不足道。按統計處公布的數據,2010年私人消費的總開支是10,790億元,0.2%就足足有21億元的貢獻了。雖然數目不大,卻能打開銷售稅一門。對基層家庭,生活上的基本開銷佔收入較重,因此單價低於50元的產品可免除銷售稅,這就能避免增加基層家庭的負擔了。

推動銷售稅的另一難度是時機。經濟好時政府稅收隨之增加,添加新稅會被認為沒有必要;經濟差時推行,則政府會被罵刻薄。怎麼解決呢?其中一個方法可考慮在經濟低迷時,政府和各政黨商議,答應「先使未來錢」即時推出大量短期紓困措施,但同時要求各政黨同意,甚至簽下協議書,在未來經濟回暖後,例如連續4個季度經濟增長率超過3%,便實行開徵銷售稅。政府先使小財,待財政回穩後再擴大稅基,市民也可以渡過經濟難關。這種Pre-commitment的安排就可解決時機這難題了。

撰文:荷馬學人

三位識於微時的「七十後」金融界精英,畢業於美國著名學府。黃元山在紐倫港打滾投行11年後,現轉投評論和慈善工作;另外兩人完成博士學位後自組對沖基金(新聞 - 網站 - 圖片)。他們期望運用經濟學的思維,透視社會光怪陸離的現象。
港府應徵收銷售稅的好處是:


•擴闊稅基,更多人會納入稅網

•增加政府稅收的收入 ,有助政府實行更多政策及提供服務

•徵收容易

•香港政府的信貸評級可能因而提升

•更加公平,全香港的支出不是好像只由中產或以上的人仕負擔,香港的支出是人人有債

香港應否開徵消售稅(GST)?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101401922


以下就是節錄了我選擇的最佳答案:

從政府的財政考慮上,銷售稅在未來,

無論是教育,醫療,改善環境,

公共衛生等不同項目上,公共開支都將會繼續上升,

其中原因包括人口的結構改變,勞動人口下降。

加上以現時稅制收到的稅收既不穩定,

又難以預測。這些因素不只令政府制定計劃構成阻礙,

亦都對政治財政造成嚴重壓力。

要解決以上憂慮,意味政府必須採取措施。

例如對稅務進行改革,增加稅收等。



如果開徵銷售稅,政府將估計增加超過200億稅收。

如果將此筆款項全數用於削減利得稅及入息稅,

將有助提升香港競爭力,因為國際趨勢偏向

削減利得稅及入息稅,如此一來的香港將繼續

保持其低稅率的優勢。



然而,此舉勢將貧富兩極問題惡化。

收入低下的階層將面對更惡劣的生活環境,

因為此筆稅收全數用於削減利得稅及入息稅的話,

不在稅網中的收入低下階層,生活未能舒緩。



如果將超過200億的稅收全數用於幫助低下階層,

將有助減輕香港貧富兩極問題,因為國際趨勢偏向

削減利得稅及入息稅,但香港將面對失去低稅率的國際市場優勢。



當然開徵銷售稅不是擴闊稅基的唯一方法,

但若然開徵任何超過200億的稅收,

始終在資原分配上還是要取捨。



我們當然還有的選擇是不作任何稅務改革。

而這種舉動意味著,

當政府的開支日益龐大時,

到時候再選擇加利得稅及入息稅(將減少香港競爭力),

削減福利還是進行多方面的福利項目轉融資。

亦由於現時稅制收到的稅收難以預測,

香港經濟又容易受外圍影響,

如果像金融風暴這樣的事件重現。

一個根據基本法需要量入為出的政府,

到時候定必面對嚴重挑戰,

在利用那難以預測的稅收來制訂有益本港政策。



我想特別指出的是,稅務怎樣進行改革可能不是關鍵。

關鍵可能是如何有效分配或運用稅收。

但200多億的稅收未正式的知道其用途,

確實又有憂慮。但若不進行改革,

似乎會失去先機。


不管甚麼的稅,只要政府不懂節流,
都可以是向人伸手拿錢的契機,
為何選擇性的針對gst呢?
就好像快討論的醫療融資,
難道就不是向人伸手拿錢的發明,
不然醫療融資又怎會令政府減輕負擔。

GST的邏輯是向全民徵收,
然後讓政府可以將資源再分配。
或者你會認為向窮人徵稅然後津貼返窮人是荒謬,
但GST真的是一塊鐵板嗎?
君不見別國有豁免生活必須物品的徵稅,
以盡量避免向窮人徵稅然後津貼返窮人的處境嗎?

君亦必須知道,雖然在比例上小市民雖然負擔會較重(若無豁免之下),
在實際數上仍然高收入人士徵稅的多。
為何說的像GST只從窮人徵稅似的!?


不管甚麼的稅,只要政府不懂節流,
都可以是向人伸手拿錢的契機,
為何選擇性的針對gst呢?
就好像快討論的醫療融資,
難道就不是向人伸手拿錢的發明,
不然醫療融資又怎會令政府減輕負擔。

GST的邏輯是向全民徵收,
然後讓政府可以將資源再分配。
或者你會認為向窮人徵稅然後津貼返窮人是荒謬,
但GST真的是一塊鐵板嗎?
君不見別國有豁免生活必須物品的徵稅,
以盡量避免向窮人徵稅然後津貼返窮人的處境嗎?

君亦必須知道,雖然在比例上小市民雖然負擔會較重(若無豁免之下),
在實際數上仍然高收入人士徵稅的多。
為何說的像GST只從窮人徵稅似的!?
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簡稱GST)是增值稅的一種,也是銷售稅的一種,指政府為各種商品及服務所徵收的稅項。不同於一般的銷售稅(零售稅),商品及服務稅並非只由消費者承擔,生產商及分銷商也需要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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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及新加坡等國家徵收商品及服務稅,香港於2006年中開始研究徵收。

早在回歸前,香港政府曾多次希望在香港推行GST,當中以夏鼎基擔任財政司期間幾乎正式實行。由於當時香港的通貨膨漲非常熾烈,政府希望透過GST來壓抑通漲。不過由於當時政府亦正在推行代議政制,為免打擊殖民地政府在市民的管治威信,GST最終在馬上終止。香港主權移交後,經歷了數年財赤,香港政府再有開徵商品及服務稅的構思。不過,因為當時還未有具體方案解決當前的經濟問題,所以其討論又再壓後。2006年7月18日,香港政府終於公布改革香港稅制的諮詢文件,研究通過開徵GST以擴闊稅基的可行性,但遭到社會大力反對。

根據諮詢文件,香港政府提出開徵5%的商品及服務稅,庫房收入增加300億港元。其中72億港元會用於寬免措施,包括領取香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的現金紓緩津貼、低收入家庭每年2000港元的津貼,以及所有家庭每年3500港元的水費及差餉扣減。政府亦會取消酒店房租稅及名義資本額註冊費,並調低汽車首次登記稅及汽油、柴油之油稅,收入將減少19億港元。另一方面,收取商品及服務稅的行政費用預計為5億港元。因此,政府的淨收入將會增加204億港元。然而,政府承諾稅項實施後首5年,將會將全數淨收入回饋市民,考慮方式包括寬免薪俸稅及利得稅。

目前香港多個政黨均持保留態度,香港民主黨、香港自由黨及部份獨立香港立法會議員已表明反對。很多市民也不支持商品及服務稅。
目前,經濟轉型尚未成功,結構性失業帶來的社會問題依然嚴峻,經濟復甦的甜頭也少有惠及低下層市民。在這樣的情勢下,開徵銷售稅,首當其衝受影響的,是每日要為柴、米、油、鹽奔勞的低下層市民。結果必然導致貧富懸殊現象更趨惡化,中小型企業經營困難增大,人為地加深社會矛盾,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被市民一再反對而寂靜了一段時間的增收銷售稅方案,又以「商品及服務稅」的新名堂推出諮詢。根據政府有關方面解釋,此稅一旦開徵,則市民除了飲茶、看電影要徵稅外,很多服務項目,諸如每天必須的乘搭巴士以及病時的求醫,以至律師服務等,均需納稅。


貿然加稅不利建和諧社會


回歸之後,政府曾數次提過徵收銷售稅的設想,甚至在金融風暴後,民生及經濟相當困難的01年、02年都不顧市民反對,堅持把包括開徵銷售稅的方案拋出,要求市民討論。今天儘管經濟稍有起色,然而,經濟轉型尚未成功,結構性失業帶來的社會問題依然嚴峻,經濟復甦的甜頭也少有惠及低下層市民,不少人生活還相當艱辛。貧富懸殊矛盾至今仍較為突出。在這樣的情勢下,開徵銷售稅,首當其衝最直接受影響的,便是每日要為柴、米、油、鹽奔勞的低下層市民。


當前,中央最寄望港人的是「和諧、團結、發展」,這六字方針把「和諧」放在首位,開徵銷售稅,徒使貧富懸殊現象更趨惡化,中小型企業經營困難增大,無形中是在人為地加深社會矛盾,這與構建和諧社會的方針合轍嗎?


香港研究會的七月份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意最期望第3屆特首和政府的,是「推動經濟」和「改善社會福利」,分別佔有30%和17%,而這個時候政府卻推出新稅制,這與市民的願望豈不是背道而馳嗎?


平衡收支政府應從自身入手

其實,政府稅基狹窄,收支不平衡,市民不會不理解,問題是開源節流和開新稅項都需從多方面因素來考慮,衝量利弊,一旦開徵影響是多方面的。實行已久的簡單稅制,是香港的一大優勢。香港一向以低稅率吸引全球工商界來做生意和投資,以價廉物美的「購物天堂」吸引遊客前來觀光消費,開徵銷售稅不僅嚴重打擊剛有好轉,仍在掙扎求存的零售業,也必將對正千方百計全力振興的旅遊業帶來十分負面的影響。積極開源,當然是根本,但是「源」植在何處?弄不好就容易成「塘水滾塘魚」。是把這個「源」開在一般窮困百姓身上,像吸筒一樣拚命去吸;還是想方設法積極發展生產,振興經濟作為根本手段?這便非常值得當政者思考了。而節源方面,公務員的薪酬佔了政府經常性開支的七成以上,並且在金融風暴後,多年來不管公務員薪酬標準早已遙遙脫離市場水平,依然每年以高於私人機構的幅度加薪,市民反映很多。為什麼不在公務員實質生活水平不受影響的前提下,考慮讓其貼近社會以減低政府負擔呢?

回顧歷史,每個朝代都遇過不同的經濟難題,怎樣制定經濟和稅務政策,往往關係到國計民生甚至天下興亡。中國歷史上曾有過不少善於理財的經濟學家,他們的故事發人深省,直到今天還有其現實意義。


政府宜以史為鑒

我國春秋時期,齊桓公由於連年用兵,以致國庫空虛,為了解決困難他決定增加稅收。但人民已相當貧窮,應開徵什麼稅呢?齊桓公與相國管仲商量,齊桓公問:「開徵房屋稅行嗎?」管仲說:「不行,這樣會使已經建成的房屋日趨損毀。」齊桓公又問:「如果徵收牲畜稅呢?」管仲搖頭說:「也不行,這樣會使老百姓濫殺牲口。」齊桓公再問:「徵收人頭稅總可以了吧?」管仲說:「還是不行,這樣會使人們隱瞞戶口。」齊桓公沒好氣地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徵什麼稅合適?」管仲解釋道:「光靠徵稅來解決國庫困窘是難以成功的,因為每種稅都會帶來負作用。」正當齊桓公要泄氣時,管仲提出了「官山海」的方法,也就是管制海鹽和山鐵的專賣,把原屬於私營的鹽和鐵的流通環節控制起來,收歸國家所有,而只把生產的權益留給私商。這樣一來不僅私商不便反對,也沒有太增添老百姓的負擔,做到了所謂「善行而無轍跡」,不動聲色之中既充實了國庫,又把影響面減到最小,為齊桓公打天下打下了經濟基礎。

在現代民主社會,如何制定稅務政策便更事關重大了。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便是因為加稅不當而黯然下台的;尤其是日本前首相橋本龍太郎的硬加稅的事例對香港特別有警喻作用,他因在經濟尚未完全復甦時便堅持加稅,而導致日本經濟在剛有起色後又再次陷入低谷,他本人亦惟有下台並公開向全國謝罪。這些前車之鑑並不遙遠。

香港開徵銷售稅,如何把影響減至最低最少?有關方面實宜三思而謀,三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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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銷售稅的五大弊端


避免「假諮詢,真硬銷」

第一,究竟應否開徵消費稅,本港已討論十多年。2002年初「稅基廣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發表報告時,建議引入開徵銷售等多項新稅種。當時的背景是在金融風暴打擊下,本港泡沫經濟破裂,衰退狀況嚴重,財赤龐大,儲備銳減,龐大的政府開支特別是佔其7成的公務員薪酬福利開支居高不下,亟待另闢財政來源給公務員出糧。委員會當時公布的諮詢文件,提出兩類合共十三項稅收建議,包括最具爭議的邊境稅和消費稅。時過境遷,開徵邊境稅等建議已聲沉影寂,但當局引入銷售稅似乎勢在必行。究竟應否開徵消費稅的爭議並未消除,社會遠未達成共識,政府消息卻已表示一旦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市民日後購物或使用服務時,如乘搭巴士或向醫生求診,均需要繳稅,並已經想好一系列方案,稍後便會公布。這似乎意味著政府不管社會能否達成共識,就可能以「霸王硬上弓」方式強行開徵銷售稅,9個月的諮詢期可能變為「假諮詢,真硬銷」。但這可能行不通,政府現雖有強政勵治決心,但還遠未強勢到不顧主流民意便可強行推行關係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因此,以「霸王硬上弓」方式行事,是開徵銷售稅的第一個弊端。9個月的諮詢期,應集中在應否開徵銷售稅的層面,而非定位在如乘搭巴士或向醫生求診時都需要繳稅的層面。

改變本港簡單低稅制

第二,香港之所以獲得最佳營商城市、旅遊之都和購物天堂等美譽,一個重要原因是始終維持簡單低稅制。不論市民還是商家,都受惠於這種低稅制。簡單低稅制與自由港相結合,是香港經濟的基本特色和優勢。如果開徵銷售稅,不再是簡單低稅制,必然窒息經濟復甦,令稅收減少,即使開徵銷售稅予以彌補,亦無濟於事。政府認為許多地區和城市都開徵銷售稅,香港不應例外。但如果香港的稅制與許多城市一樣,香港簡單低稅制優勢與營商魅力何在?香港的簡單低稅制一直是吸引外商前來投資的王牌,歷任政府都不敢打這金科玉律的主意。因為開徵銷售稅牽一髮而動全身,將會導致簡單低稅制的改變,香港承受不起這樣的代價。開徵消費稅會打擊香港的簡單稅制,並打擊本港作為購物天堂的美譽,最終令香港得不償失。若一經施行,勞民傷財,泥足深陷。日本等開徵銷售稅已有沉重教訓,香港豈可重蹈覆轍。開徵了銷售稅,亦不一定代表政府每年都能得到一大筆稅收。因為銷售稅的行政費相當高昂,大概佔兩個百分點,若政府將銷售稅率定在5%,政府便只有三個百分點的稅收入帳。但香港的經濟是否能負擔起5%的銷售稅收,值得深思。

累退稅不符公平原則

第三,銷售稅有累退稅的性質,窮人的稅率高,富人的稅率低,不符合公平原則。例如以月入5000元的低收入家庭計,家庭根本沒有儲蓄,全部收入都是消費,所以100%的收入都要付銷售稅;反觀高收入家庭,消費可能只佔收入的一小部分,所以高收入人士面對的銷售稅負擔,遠低於低收入人士。這種累退稅性質,不僅不利解決本港的貧富懸殊的問題,反會令問題更為嚴重。銷售稅把稅務負擔向低下階層傾斜,不利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提議可以豁免基層市民,又或將一些民生項目豁免,以為這樣所有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但根據外國的經驗,由此而衍生的行政費用將會十分高昂,而且屆時豁免的界線如何釐定,也只會製造更多不必要的爭拗。再說,雖然旅客可以申請退稅,但始終費時失事,手續又繁瑣,若然因此令旅客卻步,問題仍未解決。

中產階級是最主要承擔者

第四,由於消費稅將對低收入家庭提供豁免,開徵銷售稅最主要承擔者將是中產階層。基本上最高收入和拿綜援的,都不會反對開徵銷售稅。但對中產階級來說,他們對銷售稅的負擔最重。長期以來香港的中產階級不但交稅的負擔最為沉重,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務及福利亦最少。現時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只會令中產階級百上加斤。香港中產階級已是黃台之瓜,何堪再摘。


一邊浪費一邊向市民開刀

第五,審計署發表的每次報告均顯示,一些政府部門由於管理不善,浪費公帑數以億計,情況之嚴重令人心痛。政府有責任通過採取強有力的糾錯跟進及紀律處罰措施,加強監管,堵塞浪費漏洞。但審計署年年揭露和抨擊,被點名的政府部門「唯唯諾諾」,浪費仍然沒有減少。若然政府部門浪費情況少一點,每年起碼可以節省大量公帑。政府堵塞浪費不力,卻處心積慮開徵銷售稅向市民開刀,其道德說服力何在?


開徵銷售稅本末倒置

稅收具有兩方面職能,一是籌集財政收入,二是調節貧富懸殊。從國際上看,稅收特別是個人所得稅,是減少收入差距、抑制貧富懸殊、保持社會公平和穩定的有效手段。在西方國家,比較典型的個人所得稅被設計成「超額累進徵收」,收入越高的人,實際稅負越高。收入每提高到一個新的檔次,就要超額累進。而在本港,現時個人所得稅採取16.5%的標準稅率,其調節和抑制收入差距的作用較小。針對本港貧富懸殊惡化的趨勢,政府應考慮在盡可能不改變本港簡單低稅制優勢、不影響吸引投資和人才的前提下,在薪俸稅和利得稅中引入適度的累進徵收制,而非本末倒置開徵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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