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For All's Archiver

Dalvm 發表於 2019-8-17 16:59

1666 鼠疫+大火

倫敦大瘟疫是一場1665年至1666年間發生在英國的大規模傳染病爆發,超過10萬人死於這次瘟疫之中,足足相當於當時倫敦人口的五分之一[1]。該次的疾病後來被確認為是淋巴腺鼠疫,一種由鼠疫桿菌造成並以跳蚤為載體的細菌感染。倫敦大瘟疫與1347年至1353年期間侵襲全歐洲,並導致最少7,500萬人死亡的黑死病相比規模要小得多[2],這場前後擾攘大約一年的流行病被人們形容為大災難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於它已經是英國本土最後一次廣泛蔓延的鼠疫[3],之後隨著英國政府著手改善地區衛生條件,鼠疫對英國民眾的威脅也逐漸消失。


目錄
1        爆發經過
2        抗疫政策
3        疫情發展
4        參見
5        參考資料及文獻
6        外部連結
爆發經過
倫敦大瘟疫是英國本土最後一次大型的鼠疫傳播,此前在1636年及1625年發生過的兩次則分別奪去了1萬和3萬5,000人的性命[4]。當時英國的鼠疫爆發被認為是由荷蘭帶入的,因為該地從1599年起就多次出現鼠疫疫情,最初進入英國的病源很可能便是那些從阿姆斯特丹開出的運送棉花的商船,而阿姆斯特丹本身在1663年至1664年亦同樣受鼠疫蹂躪,死亡民眾不少於5萬人[5]。倫敦外圍的碼頭地區以及聖賈爾斯(St. Giles)教區首先遭殃,在這兩處地方生活的窮困工人成為了鼠疫肆虐的第一群犧牲者,由於社會最低下階層的患者都沒有被關注和記錄,因此倫敦大瘟疫的首宗正式個案是在1665年4月12日確診的女子麗蓓嘉.安德魯斯(Rebecca Andrews)。


由歷史畫家麗塔格里爾(Rita Greer) 所繪大瘟疫時期倫敦街頭的慘兮情況
同年7月,疫病已經進入倫敦內城區,時任英王查理二世連忙帶同家人和宮廷逃到牛津郡避難。雖然如此,倫敦市市府參事(the aldermen,地位僅次於市長)和其他主要當局官員都選擇了謹守崗位,倫敦市長羅倫斯先生(Sir John Lawrence)本人亦決定繼續留守在城中。當時倫敦市面上的絕大多數商業活動陷入癱瘓狀態,因為富商們和各行各業的職人都已經紛紛撤離;只有少數品格高尚的牧師、醫生和藥劑師願意留下來,在疫症肆虐的整個夏天裡協助其他民眾生活。決意留下來與城市共患難的民眾裡面還包括了日記作者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以及住在東倫敦的馬鞍匠亨利·科爾(Henry Foe):佩皮斯在他的日記簿裡面記下大瘟疫時期倫敦生活的點點滴滴;而科爾的外甥恰巧是《魯賓遜漂流記》作者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他在1722年推出的紀實小說經典《大疫年紀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便很可能源自當時親歷其境的科爾舅父的手稿。

抗疫政策

受倫敦大瘟疫波及的「鼠疫小鎮」亞姆。
在瘟疫高峰之時,鼠疫醫師(Plague doctors)每日都自發性地穿街過巷為病者們診斷,儘管他們中許多都欠缺西醫公會的執業資格。另外,多項關於公眾健康的措施都被英國政府陸續嘗試過,其中有些對日後公共醫療機構的成立頗有建樹,但好些卻只是單純的盲目之舉,印證了當時的瘟疫情況其實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等不了仔細分析利弊的危急存亡之際。

首先,市政府開始聘用公立醫生為大眾服務,官方亦有組織地處理屍體埋葬以防止疫症擴散,然而恐慌情緒仍然在整座城市的民間揮之不去,由於市民害怕直接接觸而受感染,遺體往往只會被草率地丟在馬路旁邊擠滿死屍的大坑倉促了事。其次,市議會嚴格下令撲殺所有貓、狗(其時仍未認清病源),這個愚蠢的決定後來被證實是徒勞無功,因為真正的罪魁禍首——老鼠的數量反而因為天敵貓、狗不在而變得更加不受控。第三,[color=Red]當局發出指示要日以繼夜地在城區內燃燒大火,[/color]企圖藉此令空氣變得潔淨。第四,官方同時在街頭焚燒各種具有強烈氣味的物質,如辣椒、啤酒花和乳香,並且強烈敦促市民吸食菸草以吐出煙霧,希望憑這些物質抵禦細菌在市內散播。

疫情發展
當局的有關政策收效並不明顯,根據記錄指出倫敦的死亡人數仍舊在不斷攀升,從每星期1,000名犧牲者升到每星期2,000人死亡。到了1665年9月以後,每週更有7,000人死於疫病之中。情況一直至到冬季降臨才有轉變,死亡人數開始逐步放緩。翌年2月,國王查理二世認為首都的疫情已經受到控制,於是便與一眾隨行人員班師返回倫敦。不過,由於英國在瘟疫期間並沒有放棄外貿,中斷與歐洲大陸的商務來往,使到法國在接下來的冬天馬上遭殃,爆發出新一輪的鼠疫。

雖說疫情主要集中在倫敦市,但亦漸漸影響到英國的其他區域,最有名的例子包括打比郡的小鎮亞姆。有爭論指,瘟疫是在1665年8月跟著來自倫敦的衣料商人抵達當地的。村民們當機立斷,隨即自行實施隔離,斷絕所有對外的運輸往來和接觸,以阻止這種疾病進一步蔓延,由於這做法收效良好,最終鼠疫的傳播跡象在亞姆的周邊地區開始減緩,沒有再進一步向北侵襲。可惜的是亞姆本身卻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村內75%左右的居民死於該場瘟疫之中。

倫敦區的鼠疫個案也沒完全停下來,而是繼續零星地出現。直至1666年9月2日的倫敦大火摧毀了倫敦市中心的大部分地方,持續了4日4夜的漫天大火連倫敦地標聖保羅大教堂也燒掉,大約在同一時間,鼠疫疫情亦告徹底消失。

有說鼠疫之所以在火災過後並無復發,是因為倫敦大火把無數衛生惡劣的房屋連同疫病源頭——老鼠和跳蚤都一併付之一炬[6];然而歷史學家們對上述觀點的立場並不一致,例如倫敦博物館在網頁宣稱大火阻止了後續的疫情[7],但著名醫學歷史學家羅伊·波特(Roy Porter)則認為這只是一個偶發的巧合。他指出原本正在持續的零星個案都集中發生在倫敦的郊部地區,與之後受火災影響的倫敦城市中心在位置上並不吻合,而好些最骯髒的貧民窟也沒有因為大火而毀掉[8],由此可見鼠疫的滅絕與大火並沒有直接明顯的關係,而疫情在火災發生前已經有絕跡的趨勢[9]。除此之外流行病學的研究亦提出了進一步的見解,據流行病學的觀察法審視,當年的鼠疫是於同一時間在幾乎整個歐洲的所有城市之間消失無蹤,並不因為個別的火災而產生差異[6]。

參見

Dalvm 發表於 2019-8-17 16:59

倫敦大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跳至搜尋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此條目在對應語言版為高品質條目。 (2015年3月)
若您熟悉來源語言和主題,請協助參考外語維基擴充條目。請勿直接提交機械翻譯,也不要翻譯不可靠、低品質內容。依版權協議,譯文需在編輯摘要註明來源,或於討論頁頂部標記{{Translated page}}標籤。
倫敦歷史
Big Ben Clear Skies.JPG
演變顯示▼
時期顯示▼
事件顯示▼
相關顯示▼
閱論編

倫敦大火的局部畫作,作者不明。畫中描繪9月4日星期二自倫敦塔碼頭附近船隻所見的火勢,倫敦塔在畫面右方,左方則為倫敦鐵橋,遠方為聖保羅座堂,被高竄的火舌環繞。
1666年倫敦大火(英語:Great Fire of London)是英國倫敦歷史上最嚴重的火災,火勢自儒略曆9月2日(星期日)開始蔓延,至9月5日(星期三)才撲滅[1]。火災燒毀了不列顛尼亞城牆內的中世紀倫敦市建築,並直逼貴族勢力範圍西敏市、查理二世的懷特霍爾宮和許多近郊貧民區,但幸及時獲得控制。火災損失包括13200戶住宅、87座教區教堂、聖保羅大教堂以及多數市政府建築,估計造成城市8萬人口之中的7萬居民無家可歸。火災的死亡人數已不可考,但傳統上推測傷亡甚少。然而,出現了挑戰此推想的觀點,認為貧民和中產階級的死亡人數並未列入紀錄,且火災可能焚毀了受害者的屍首,才沒有留下易於辨認的遺體。

1666年9月2日星期日凌晨1點左右,倫敦市普丁巷(Pudding Lane)有一間麵包鋪失火。一陣大風將火焰很快吹過幾條全是木屋的狹窄街道,然後又進入了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些倉庫裡。大火延燒了整個城市,連續燒了4天,包括89間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000間民房盡被焚毀,歐洲最大城市倫敦大約六分之一的建築被燒毀吞沒約160公頃的土地(佔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積)。後來起火點普丁巷附近立了一個紀念碑,高61.5公尺,共有311階,頂端為火焰飾圍繞的圓球,是英國天文學家和建築師克里斯多佛·雷恩所設計;重建的工作由雷恩主導,54間教堂中有51間是他重新設計的,包括聖保羅大教堂。


目錄
1        大火與鼠疫
2        後續影響
3        註釋
4        外部連結
5        參見
大火與鼠疫

畫家描繪下的倫敦大火
主條目:倫敦大瘟疫
在大火的前一年(1665年),倫敦爆發了大規模的瘟疫,死亡人數超過10萬人。1665年的6月以來的3個月內,倫敦的人口減少了十分之一。鼠疫由倫敦向外蔓延,英國王室逃出倫敦暫住牛津,市內的有錢人紛紛攜家帶口急忙出逃,有病人的住房都用紅粉筆打上十字標記。倫敦不再有擾人的官司問題,因為法律界人士已全都移居鄉下。1666年9月2日凌晨2點,一位布丁巷的麵包師傅法里諾忘了關上烤麵包的爐子,使得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布丁巷位於倫敦舊城擁擠地區的中心,也是附近的伊斯特奇普市場的垃圾堆放地,一般的老百姓都住在那裡。一年前,國王查理二世曾致函倫敦市長,敦促他實施嚴格的燈火管制。火災發生時倫敦市長在凌晨就接到了失火通知,但他毫不在意,這一天是星期日,他沒心情工作。到下午,大火已經燒到泰晤士河畔,結果一發不可收拾。到了星期三整個倫敦已有1300間房屋被燒毀、87個教區的教堂被燒毀,300公畝的土地化為焦土。聖保羅大教堂被燒毀,連帶古墓也遭殃,露出了像是木乃伊的屍首。


舊聖保羅大教堂被焚燬圖,托馬斯·懷克,1673年
倫敦大火只有8個人罹難[2],大多數市民有充裕的時間逃離災區,是不幸中的大幸,倫敦的驛道上擠滿了裝載著各種家產的手推小車。而且倫敦大火徹底切斷了自1665年以來倫敦的鼠疫問題,這場大火燒死了數量龐大的老鼠,地窖中的老鼠根本沒有藏身之處[3]。重建後的倫敦市以石頭房子代替了原有木屋,個人衛生也得到改善,使得瘟疫不再爆發。日記名家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忠實的在日記中記載了這次瘟疫與大火的接連事件,「目睹瘟疫的慘狀,心中極為不安,口中只好嚼嚼菸草,以避開細菌的侵襲。」「我從床上爬起來,穿上睡衣,走到窗前觀看,以為失火地點在最遠處的馬克基的後面,爾後又上床蒙頭大睡。」

大火之後重建倫敦的迫切要求強而有力地帶動了內需,科學家出身的虎克這時擔任測量員及倫敦市政檢查官。1666年10月1日,建築師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提出了全倫敦市災後的修復方案,其中的聖保羅大教堂工程從1675年開始,直到1710年才告完工,共花費了75萬英鎊。他參與的建築工程還包括皇家的肯辛頓宮、漢普頓宮、大火紀念柱、皇家交易所、格林威治天文台。這些工程使得英國的經濟開始突飛猛進。笛福說過,如果沒有那場大火,倫敦乃至整個英國的經濟不會有那麼快的起色。


1666年的倫敦中心,粉紅色為燒毀區域
後續影響
英國的清教徒,把大火視為上帝在懲罰荒淫邪惡的國王查理二世(喜好外遇偷情、縱樂享受);不過大部分的英國新教徒,卻偏執地相信,大火是羅馬教皇指使天主教徒,陰謀縱火而成的,英國社會長期的反天主教情緒,因此被強烈激化,近乎理盲瘋狂;查理二世更巧妙地把大火的行政責任,推給執政的克拉倫敦政府,讓民怨全部集中在克拉倫敦身上,迫使宰相克拉倫敦在1667年逃亡外國。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